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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056632/2019-9379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15-08-11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15〕2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减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总量减排总目标的结账年。为确保完成“十二五”及2015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各有关部门2015年度减排目标和任务予以明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结合工作职责抓紧细化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并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密切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减排项目实施,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市政府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检查,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附件:1.各地2015年度总量减排责任目标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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