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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056632/2019-9375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14-10-16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14〕4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响应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响应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 9日

随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响应方案

  2014年9月5日,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对随州市实施2014年度污染减排预警的通知》(鄂环发〔2014〕30号),给予我市污染减排二级预警(严重)。为迅速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全面完成我市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环保厅整改建议和随州实际,制定本减排预警响应方案。

  一、上半年我市污染减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省环保厅核算,2014年上半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0.83%(目标下降1.5%),氨氮排放量同比下降0.27%(目标下降2.5%),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加3.42%(目标下降1%),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增加25.66%(目标下降1%),四项污染物减排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主要问题是:

  (一)重点减排项目进展缓慢。上半年,我市工业和生活领域水污染减排项目进展滞后,没有新增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发挥减排效益,工业源仅实施2个水污染治理结构减排项目,COD减排量不足30吨。全年计划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缺乏工程减排项目支撑,仅依靠结构减排项目无法满足减排任务需要,全市气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2013年省级考核的减排责任书项目随州城南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

  (二)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有待加强。由于雨污合流、管网老化、收集系统不完善等问题,部分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长期低负荷运行。上半年,我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为74.07%,低于全省平均值85.2%,在全省13个设区地市中位列倒数第二。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多次监测有超标排放现象,需加强运行监管,必要时进行工程改造。随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尚未发挥减排效益。

  (三)机动车减排工作进度滞后。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尾气检测工作启动较晚,黄标车限行工作尚未启动,黄标车淘汰规模偏小。上半年,我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5.85%,增幅位列全省第一,直接影响到全市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

  二、我市污染减排预警响应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抓好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大力推进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加快随州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重点完成随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广水办事处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提升进水负荷,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委)

  (二)利用行业排放新标准倒逼相关工业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和改造升级治污设施,淘汰落后项目和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挖掘工业领域减排潜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三)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地区尽快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引导散养户、中小养殖户向规模化养殖发展,全力推进有机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今年列入计划的26个农业项目需按期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积极做好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尽快出台《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4—2017年实施方案》、《随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办法》以及黄标车限行规定和机动车淘汰鼓励政策,为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氮氧化物减排提供政策依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湖北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等重点减排项目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建立项目现场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对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及省环保厅日常减排核查通报的随州生猪发展有限公司和随州欣新牧业有限公司养猪场,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进一步完善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确保重点减排项目运行稳定、减排有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推进我市污染减排预警响应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减排工作政府“一把手工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近期,组织各级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召开全市污染减排预警响应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全面梳理减排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污染减排推进措施,明确问题整改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此次被省环保厅预警通报的地方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底,市政府将对完不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约谈、区域限批、“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二)加强督查督办。由市政府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组成全市总量减排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监测预警机制。重点督办列入2014年的重点减排项目特别是上半年未完成的减排项目,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建成运行,尽早形成减排能力。

  (三)加强政策保障。健全落实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和考核问责制度,将总量减排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减排投入机制,用好国家和省级减排专项补助资金,配套安排各级政府引导性资金,出台《随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考核办法》和总量减排相关资金补助政策,推动年度重点减排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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