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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化工新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3-23
  •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经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拟投资15000万元在随州淅河化工工业园内(用地已经批准)建设犇星化工新区,拟生产3000t/a三氯吡氧乙酸、1000t/a烟嘧磺隆、1000t/a精喹禾灵、500t/a五氟磺草胺四种除草剂类农药原药和10000t/a噻虫嗪、5000t/a三氮唑(实际放弃5000t/a三氮唑建设)两种杀菌剂类原药及中间体,故实际一期拟建年计划产能共计15500吨。此外,前期已经发改备案、环评批复过的20000吨/年毒死蜱(水相法)产品作为二期项目建设。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环评资质甲字10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化工新区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淅河化工工业园
  建设内容:建设包括一期生产车间及设备、辅助设施、综合办公楼、仓库、储罐和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固体废物库等环保设施(集中处理污染物的环保设施能力一次建成满足后期需要)。
  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产品方案:一期3000t/a三氯吡氧乙酸(除草剂)
  1000t/a烟嘧磺隆(除草剂)
  1000t/a精喹禾灵(除草剂)
  500t/a五氟磺草胺(除草剂)
  10000t/a噻虫嗪(杀菌剂类原药)
  二期(环评已批复)20000吨/年毒死蜱(水相法)
  主要工艺:5种均为化学合成工艺,选用不同的原料,在适当的温度、压力、反应时间条件下,分步合成、提纯、精制。
  职工定员: 347人,包括管理、技术、销售、生产人员。
  工作制度:每年生产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年生产7200h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00亩
  建设期:计划2018年4月一期开工建设
  (二)污染概况及对策措施
  1、建设期环境影响
  建设期包括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建设期间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和生产生活污水,产生废土石及建筑废料。扬尘采用覆盖、洒水降尘等减缓措施,噪声采用围挡隔声措施,生产生活污水采用沉淀回用,废土石及建筑废料运往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采用上述环保措施后,对敏感保护目标环境影响不大。
  2、运行期环境影响
  化学合成产生有机、酸性废气。各反应釜均密闭设置带阀门的排气管,与各车间的集气管连接,含酸性废气的车间设置“水洗+碱洗”处理设施、有含氯有机废气产生的车间设置“冷凝+活性炭吸附”,各车间废气再输送到厂内蓄热式废气焚烧(RTO)装置焚烧处理后由1#φ1.2×30m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3#φ0.6×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密闭收集废气引入RTO处理、储罐装料时采用循环回收废气,平时将呼吸废气引入RTO处理。废气排放经预测,对环境影响可以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厂区内储存有危险化学品,采取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对各种可能的泄漏产生的火灾、蒸发扩散等情景的预测,危险主要区域集中在厂区及近距离周边,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含盐的生产废水通过MVR蒸发除盐,其它工艺废水和废气碱洗的废水,通过气浮隔油,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再进入生物化学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通过位于化工园区的污水管道排往随州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向府河排放。
  厂区内分别不同的设施情况,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建设地下水防渗措施,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
  噪声产生源强不高,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多种降噪措施后,厂界即可达到国家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可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由园区环卫单位送垃圾填埋场,生产中产生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多种危险废物,均属农药生产类危险废物。在车间内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分类存放,厂内设专业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分类存放,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合法处置。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岗工业区
  邮编:441399
  联系人:郁稳

  传真:0722-3581547
  电子邮箱:664896838@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
  (1)您认为项目区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您认为项目建设期应加强哪些环保措施
  (3)您认为项目运行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项目运行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妥当
  (5)您认为项目运行期应增加哪些污染防治措施
  (6)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还有哪些其他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公众提出书面意见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
  建设单位: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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