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曾都区万店镇久胜塑料厂年产1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曾都区万店镇久胜塑料厂租赁随州市瑞丰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有限公司位于曾都区万店镇石桥村的现有厂房进行塑料颗粒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750 m2。项目主要进行塑料颗粒生产,年产塑料颗粒1000吨。
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生产300天,工作时间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不设食堂、宿舍。
二、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标准值。
地表水各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经简单装修改造,安装设备即可进行生产,施工量较小,因此不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围林地浇灌;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废水经水泵泵入清水池,作清洗用水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洗料机、上料机、造粒机、切粒机、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值约为70-85 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清洗废渣、废滤网及残余物、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清洗废渣、废滤网及残余物、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第三方回收处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运至随州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处理。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塑料颗粒生产,属于《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9、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当地区域的相关规划。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将会产生噪声和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经评价分析,只要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措施和管理手段,其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项目对周围的大气、水、声环境及地下水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对外界环境影响相对较小;项目在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加强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曾都区万店镇久胜塑料厂
单位地址:曾都区万店镇石桥村,随州市瑞丰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有限公司院内
联 系 人:马总
七、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井圭路12号
联系人:杨工
E-mail:379607023@q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工程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工程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曾都区万店镇久胜塑料厂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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