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随州市浪河至何店一级公路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
随州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随州市曾都区
4、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于编钟大道与麻竹高速公路交叉口的王家冲,经高家咀、戴家湾、黄家湾、桂花园,于邓家咀接263省道,对接汉十高速何店互通出口,为一级公路,全长7.098公里,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对接路段(K0+950--K1+700)路宽为70米,过渡路段(K1+850--K8+047.531)路宽为36米,横断面布置为1.5米(中央分隔带)+2*11.25米(机动车道)+2*3米(应急车道)+2*3(人行道)。建设中、小桥82米/1座,大桥571米/3座,防护工程18.094千立方米,配套建设管涵、路灯、排水、绿化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随州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4-2351332
邮箱:jmhbs@vip.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为: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监测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为:详细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内容,通过工程分析预测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范围和程度,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域污染源排放现状,预测外环境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从水、气、声、生态几方面的影响预测,并结合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最终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选址周边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2)您对项目所在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当地带来那些环境影响(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其他);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应采取的减缓措施与其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主要以发布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或预约上门交谈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随州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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