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香思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村投资建设“30万吨小麦种植收储加工项目”。为维护项目所在地区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全面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建设项目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万吨小麦种植收储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村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45525m2,建设内容主要为1座1F面条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1125m2,内设生产车间、产品仓库、锅炉房及配套办公用房;5座1F小麦仓库,建筑面积14400m2,主要用于小麦的存储。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6800万,建成后达到年产挂面30万吨的生产规模。
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内置6条面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和面机、压延机、熟化机、剪齐机、切面机、挂面烘房及配套电柜等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为水、面粉→计量→和面机→熟化→压延→上架→剪齐→烘干、排潮→下架→切面→包装计量→成品入库。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检索国家发改委2011年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修改意见,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PM10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2)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水环境
评价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四、主要环境问题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上料、和面过程产生的粉尘、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锅炉、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搅拌机清理时产生的废面块,面条剪齐产生的面屑,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上料、和面过程产生的粉尘、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
建设单位采取先进生产设备,和面机自带高效除尘设施,能够有效减少粉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燃气热油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主要含有SO2、NOX、烟尘、油烟,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近期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一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厥水。
(3)声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锅炉房、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基座减振措施,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标准限值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小,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搅拌机清理产生的面块、剪齐产生的面屑、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生产过程产生的面块和面屑,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塑料,同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处理。
因此,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本项目生产过程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其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较好地体现了清洁生产的原则。工程运行过程应加强各产污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操作、管理章程。
六、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厂址位于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村,项目用地已规划为工业用地,现状为空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内,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曾都区城市总体规划。
项目选取成熟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综合分析,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评价单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期限及方式:
(1)随州市环保局网站
(2)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拟建工程选址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何;
(5)如果本项目各项目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6)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怎么样的作用。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4、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香思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主任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层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0311-69053051
电子信箱:zhs1976@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厂址位于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村,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用地周边村庄居民、企业工作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湖北香思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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