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环绿废油回收有限公司拟在随州市望城岗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内A区投资建设“年收集储存转运废机油1000吨项目”。为维护项目所在地区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全面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收集储存转运废机油1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随州市望城岗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内A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随州市环绿废油回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随州市望城岗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内A区,租用闲置厂房500m2,该项目由储罐区(160m2)、空油桶堆放处(60m2)、换衣间(25m2)、办公室(25m2)和其他辅助设施组成。该项目建成后,设置容积25m3油罐2只,废机油最大储量45.5t,年收集储存转运废机油1000t/a,不涉及废机油的处置与加工再利用。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该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治理(N77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
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常规监测因子PM10、SO2、NO2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特征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值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府河魏家畈小河口断面监测数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主要是沿岸居民生活面源污染引起。
(3)声环境
各厂界监测点的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地下水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级标准。
(5)土壤
项目拟建场址区域土壤监测中除pH值不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
四、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废油储存和装卸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废机油储罐放置于厂房内,静止储存损耗量较小,加强车间通风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机油转入采用输油泵直接打入储罐,废机油转出采用输油泵将储罐内的废机油直接打入接收的槽罐车内方式。这两种方式减少了有机废气的挥发,转送过程中损耗的废油量较少,装卸区设置在厂房内,因损耗量较少,经车间内设置的排气扇抽排换气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项目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随州市污水处理厂,经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府河,对府河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油泵、运输车辆和装卸噪声,经采取汽车进出厂时减速、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防止货物与地面或其他硬件碰撞、对输油泵采取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员工废弃工作服和废棉纱等,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员工废弃工作服和废棉纱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保护主要是防止有害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渗入的因素主要分为人为因素和环境因素两大类(人为因素: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管龄;环境因素:地质、地形、降雨、城市化程度)等。
建设项目场区地下水敏感性差,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和评价
从本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敏感程度来看,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储罐泄露、运输过程泄露,建设方在运营过程中若能够按照本环评的要求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五、公众参与
采用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及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最后整理统计,进行归纳分析。调查表明,所有被调查者对本项目清楚或有所了解,所有被调查者对本项目表示支持。
六、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防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在拟定地点实施。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随州市环绿废油回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京
地址:随州市烈山大道
邮编:4413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电话:0722-3325059
通信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68号
邮政编码:441300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2)您对本项目的态度?
(3)您认为目前该项目对该地区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是什么?
(4)您觉得该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有何影响?
(5)您认为项目对该地区的经济有什么影响?
(6)如果各项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7)您对该项目有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随州市环绿废油回收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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