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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三联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异型钢模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 发布日期:2016-11-01
  •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异型钢模板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
  随州曾都经济开发区两水三路
  3、项目概况
  此项目为随州三联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扩建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扩建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538.4m2。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1栋、生产车间2栋、职工公寓1栋等主体及附属配套设施。扩建工程产能为年生产异型钢模板2000吨、钢跳板20万块。
  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11月开工,2017年6月底建设完成。扩建工程建成后全厂总规模为年生产异型钢模板8000吨、钢跳板30万块。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外排两水三路雨水管,直接排至厥水。
  经工程分析核算,项目运营期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来源只要为办公、餐饮及住宿产生。据核算,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79.2m3/a,其中餐饮废水3.7m3/d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办公、住宿污水一起进入到新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经来那个水三路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府河。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焊接废气、喷图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等。
  (1)喷涂有机废气
  扩建工程实施后,将对现有的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增加独立喷漆房及配套的喷漆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具体措施为:在喷漆房四周安装过滤棉,两侧设侧吸风系统,该系统的有机废气收集效率约85%,配套风机风量为20000m3/h,经吸风系统收集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项目喷漆房配置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在调漆、喷漆过程中均处于运行状态,后续油漆干燥为自然晾干过程,处理系统不在运行状态。
  经采取以上以新带老措施后,全厂有机废气产生情况如下:
  ①现有车间整改后喷漆房
  调漆工序: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08t/a,排放速率为0.05kg/h,排放浓度为2.42mg/m3。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9kg/h。
  喷漆工序: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68t/a,排放速率为0.25kg/h,排放浓度为12.73mg/m3。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297t/a,排放速率为0.45kg/h。
  晾干工序: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1.221t/a,排放速率为0.15kg/。
  ②扩建车间喷漆房
  调漆工序: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05t/a,排放速率为0.03kg/h,排放浓度为1.52mg/m3。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09t/a,排放速率为0.05kg/h。
  喷漆工序: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98t/a,排放速率为0.15kg/h,排放浓度为7.42mg/m3。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73t/a,排放速率为0.26kg/h。
  晾干工序: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71t/a,排放速率为0.09kg/h。
  经预测可知,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处理后,各工序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15m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为0.05281mg/m3)能够满足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小时平均浓度2.0mg/m3的要求。
  (2)焊接烟尘
  焊接废气主要来源于焊装车间二氧化碳保护焊和氩气保护焊工位,本项目气体保护焊主要为自动焊机用,采用焊丝。焊接车间一般排风罩无法布置,需采用天车顶部送风与设置机械风扇排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对CO2保护焊及不定位地面焊产生的烟尘采用自然通风排除废气。经核算其排放速率为0.021kg/h,车间内焊接废气的浓度能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标准要求(电焊烟尘(总尘)4mg/m3,短时间接触限值放宽至6mg/m3)及《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中的标准。
  (3)食堂油烟
  项目设有食堂,每天提供中餐和晚餐,每次就餐人数约为115人。食堂能源为液化气。根据对有关统计资料的类比分析,项目油烟产生总量为51.2kg/a。项目食堂拟安装1台风量为2000m3/h的静电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90%)处理后烟气排放浓度为1.9mg/m3,可以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Nm3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来自车间内的机械噪声及除尘设备噪声,各噪声设备声级在75-95dB。
  为了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目前采取如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各类机械设备设置独立的减震基础或加减震垫;
  ③对于高噪声的加工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
  ④按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避免故障运行的情况;
  ⑤在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降低运输车辆噪声。
  本项目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昼间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两类。
  一般性固体废物含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两部分,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95t/a,生产垃圾(金属废料、废劳保品抹布、焊接残渣等)产生量为133.8t/a。经内部员工分类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则委托随州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固废主要为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棉和废漆渣,建设单位将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预测计算。
  点源正常工况下:现有车间喷漆废气TVOC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276m,其中调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444mg/m3,占标率为0.41%,喷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01662mg/m3,占标率为2.77%;扩建车间喷漆废气TVOC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276m,其中调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466mg/m3,占标率为0.24%,喷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009775mg/m3,占标率为1.63%。
  点源非正常工况下:现有车间喷漆废气TVOC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276m,其中调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02493mg/m3,占标率为4.16%,喷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1662mg/m3,占标率为27.7%;扩建车间喷漆废气TVOC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276m,其中调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01466mg/m3,占标率为2.44%,喷漆工序对应最大落地浓度为0.09677mg/m3,占标率为16.13%。
  现有车间无组织面源:喷涂工序TVOC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154m,调漆工序对应浓度为0.01794mg/m3,占标率为2.91%;喷漆工序对应浓度为0.05281mg/m3,占标率为8.80%;晾干工序对应浓度为0.02915mg/m3,占标率为4.86%。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154m,对应浓度为0.01069mg/m3,占标率为1.19%。
  扩建车间无组织面源:喷涂工序TVOC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143m,调漆工序对应浓度为0.01026mg/m3,占标率为1.71%;喷漆工序对应浓度为0.04488mg/m3,占标率为7.48%;晾干工序对应浓度为0.01753mg/m3,占标率为3.086%。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143m,对应浓度为0.008205mg/m3,占标率为0.919%。
  经与区域现状背景值叠加后,各点源、面源及其叠加值在厂界处,颗粒物、tvoc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在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均能满足《环境空气之量标准》(GB3095-2012)中Ⅱ类功能区的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限值要求。
  大气防护距离:经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未出现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据GB/T3840-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7.2条,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实地踏勘结果,项目设置的100m防护距离范围内全部为生产企业,无集中居民居住区,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项目的水平衡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经两水三路的污水管网排入厥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
  拟建工程对工程厂界、厂界居民点的噪声叠加现状值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居民点昼夜间噪声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填埋。工业固体废物在外运处置前,临时堆存于固废堆场。危险废物在转运处置前采用密闭专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废物定期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集运回处理。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整改后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1日之间的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金虾路32号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4-2351332   e-mail:jmhbs@vip.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随州三联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全存
  电话:0722-3336365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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