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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时有发生
  • 发布日期:2019-01-22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黄振忠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和现场检查,曾都区西城工商所查处两起“涉嫌非法集资”类案件。年末岁初,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避免财产损失。
  市民崔先生向工商部门举报称,他和多名老人相继接到几家公司“要扩大生产,需向社会征集资金,利息超过银行几倍”的宣传单,丰厚的投资回报很是喜人,但他们怕上当受骗,请求工商部门核实这些公司的行为是否属非法集资。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资料,2018年12月13日,西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湖北某科技随州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查:当事人印制有《粤港投资与上市集团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并股权受让凭证》及《股权受让认购补充协议书》,按每股3元的价格转让股权,并按月支付利息。当事人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2018年12月24日,西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某汽车租赁服务公司随州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汽车租赁业务收益权转让协议》及《汽车租赁收益权转让收益率》。当事人以“收益权转让”的形式吸引相关客户,涉嫌非法集资。
  工商部门提醒,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广大群众一定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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