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国庆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1-10-26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 涂小丽

关于全市国庆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随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监局: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126号)和《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子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130号)要求,省、市两级纪检组、应急管理部门于929日至109日,分3次共三个检查组,对3个县市区8个镇共3个烟花爆竹经营公司、24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了烟花爆竹暗查暗访和检查,共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9条。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在明显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改变原有取证地点经营,在超市门前和超市货架上摆放烟花爆竹。

3、零售经营户主体安全意识不强,经营场所内乱拉电线、堆放大量杂物。

4部分网点现场安全条件不符合AQ4128—2019标准要求,个别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问题

5、个别乡镇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从严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由属地应急管理局对照具体问题清单下达整改指令,确保在1022日前整改到位。应急(安监)部门将此次通报的隐患(见附件)和《关于对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中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完毕,将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于1022日前扫描发至1229289786@qq.com

(二)加大相关文件执行力度。各级应急(安监)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文件精神传达至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要求,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1015日前、1215日前分别将月度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市局专项整治办

(三)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各地应主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和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毁等领域突出问题。市局将继续按照省厅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暗访检查力度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1011


附件

广水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视频监控只能放到98日,不符合AQ4101—2008标准要求
2生活区与库区未用物理方法分隔。不符合GB50161-2009标准要求;
3库区防火隔离带未清理到位,不符合要求;
4二栋库房防火分区不符合GB50161-2009标准要求;标志牌不符合AQ41145.1条款要求;
5废弃房屋存有公安部门没收的烟花爆竹成品。
广水市世纪楚王烟花爆竹销售(批发)公司
1、库区防火隔离带未清理到位,不符合GB50161-2009标准要求;
2、所有库房标志牌不符合AQ41145.1条款要求;
3、避雷针离仓库不足三米距离。
随州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仓库内部分成品未见流向标签。不符合AQ4102-2008要求。
2仓库内烟花爆竹成品定置线不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9.3.7条要求。

3四栋仓库由于建设早,均按《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标准设计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对《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标准理解不够,导致整改不符合实际且浪费资源。

广水市蔡河镇金菊副食店烟花爆竹零售店

1仓库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混放

郝六超市烟花爆竹零售店

1仓库混存混放、并有电源线祼露

随州市烟墩包村8号烟花爆竹零售店

1未用实体墙与副食店进行隔离。

长岭云台街青青副食店

1、零售经营场所内乱拉电线。

长岭云台街刘家副食店

1目测烟花爆竹仓库面积不足10平方,而核定储量60

2实际储存数量超过60件。

马坪镇外贸副食(316国道红绿灯旁)

1、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者说从马坪镇生资超市取货

2、仓库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混放

3、烟花爆竹码放高度超过2米。

金培华个体工商户(高城镇高城路92号)

店内放有少量烟花爆竹,未储存在指定仓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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