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11·8”一般爆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8-24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 杨文明

2019年11月8日16时35分左右,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11组发生一起槽罐车卸载甲醇的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39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耘禾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调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随州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11·8”一般爆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

1、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甲醇非法储存点。该储存点实际负责人为周祖时(死者),无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周祖时,男,汉族,1968年11月28日出生,住址:湖北省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周祖时的表妹夫聂想生有甲醇票面经营资质,熟悉进货渠道,所以周祖时请聂想生帮忙从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购买甲醇。事发时,周祖时在甲醇储存点参与装卸工作。

张云和,男,汉族,1976年2月22日出生,住址:湖北省广水市郝店镇严家湾村一组,公民身份证号码:420983197602227836。张云和,是周祖时妻子的弟弟。事发时,张云和受周祖时请托在现场帮忙照看。

2、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6573706203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1年4月28日;注册地址:襄阳余家湖保康工业园;经营范围:(带储存)醇基燃料(甲醇含量﹥80%)、甲醇分装、乙醇、溶剂油 批发(票面):汽油、柴油。

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已办理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鄂F安经字【2018】06000065(2);发证机关: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经营方式:储存经营、批发(票面);有效期限:2018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4日;许可范围:(带储存)醇基燃料(甲醇含量>80%)、甲醇分装、乙醇、溶剂油;批发(票面):汽油、柴油。

段志波,男,汉族,住址: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区黄集镇社区居委会三组,公民身份证号:420621196502054819。段志波是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8年11月、2019年8月、2019年11月,段志波先后3次受聂想生委托,为其联系送甲醇至广水市。

3、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丽平;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3GJL1B;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8年4月12日;注册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北京路与信臣路交叉口靳岗村6组;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已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豫交运管许可宛字411303011864号;发证机关: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证件有效期:2018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0日;业户名称: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北京路与信臣路交叉口;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

此次事故现场卸货的甲醇槽罐车驾驶员马新军、押运员马龙,为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运输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基本情况

1.运输车辆驾驶员:马新军,性别:男;民族:回族;身份证号/驾驶证号:41293119721218343X,住址:河南省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北关非农三组104号,驾驶证准驾车型:A2D,有效限期:201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4日。马新军从业资格证号:4113001050014002859;从业资质证类别:道路普货、危货运输驾驶员;有效期限:2014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9日。

2.运输车辆押运员:马龙,性别:男;民族:回族;身份证号:411328198412113375,住址:河南省新野县沙堰镇南村南新路1组。马龙从业资质证号:411328198412113375,从业资质证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有限期限:2016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7日。

(三)事故车辆情况

业户名称: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号牌:豫RB0889(黄色),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豪沃牌ZZ4257V324HE1W;车辆尺寸:6985*2496*3850毫米,核发机关: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证号:豫交运管宛字411303044646号,发证日期:2019年6月24日;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

业户名称: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号牌:豫RV831挂(黄色),车辆类型:重型罐式半挂车金碧PJQ9406GYYL,吨(座)位:33.7吨,车辆尺寸:11700*2500*3800毫米,核发机关: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证号:豫交运管宛字411303044647号,发证日期:2019年6月24日;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

(四)现场勘察情况

经查询,事发当天当地气象情况为:晴 ,东北风2级,全天气温8℃~22℃,日出时间为06:42,日落时间为17:30。

现场勘查,涉事甲醇储存点位于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布置有一间砖砌结构房屋,室内设置有2个甲醇储罐和甲醇加水搅拌、分装的设备设施。

该甲醇储存点购买的甲醇(浓度为99%)加水、搅拌、分装至小桶,销售至餐馆等场所用作燃料。

1、地理位置

涉事甲醇储存点设置在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11组,经度:113.81087,纬度:31.73792,距离蔡河镇镇区1km左右。

2、主要建构筑物

涉事甲醇储存点,放置甲醇储罐的房间尺寸为7m×7m,房檐平均高度3.3m,为单层矩形平面设计,水泥砖砌体承重。房间地面仅放置胶桶处进行水泥硬化,其余地面未硬化。房间屋顶采用单层石棉瓦屋顶,屋顶承重结构为圆木。

现场勘查,未见透光窗户、通风窗,仅面向东侧开设有1扇门,用于人员、物资进出及甲醇装卸。

3、主要设备设施

现场勘查时,有2个卧式储罐、1个卸料泵(用于槽罐车向储罐内输入甲醇)、1个输送泵(用于自胶桶分装甲醇至小容器内)、1个胶桶(用于甲醇兑水稀释)及其他铁桶等物件,房间内布置有一具照明灯(为白炽灯)及刀闸式开关,配套敷设有卸料泵及输送泵、照明灯的电气线路。

涉事甲醇储存点,单层房间内布置有2个20m³卧式储罐(储罐筒体直径为2.2m,筒体长4.6m,一个储罐最大可储存15.8吨甲醇),2个储罐并排地上式布置,设置在50cm高的砖砌承体上。

甲醇储存点房间内部设备设施布置示意图

4、生产工艺

根据以上现场勘查情况以及事发人员口述,该甲醇储存点购买、储存甲醇后,将购买的甲醇(99%)加水搅拌稀释后,再进行分装、销售至餐馆、山庄等场所用作燃料使用。

甲醇、搅拌分装工艺流程图

5、卸料方式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以及事发人员口述,该甲醇储存点负责人在槽罐车到达现场时,采用卸料泵进行甲醇卸料。具体卸料方式为:一边进行槽罐车与卸料泵的软管连接(在甲醇储罐存放房间外部),一边进行卸料泵与甲醇储罐之间的软管连接(在甲醇储罐存放房间内部),软管末端通至储罐上方人孔口,插入罐内(其中一人通过便携式铝梯爬至储罐上方,采用炉芯压紧固定软管,手持手电筒观察液位)。在两边连接好软管接头后,开启甲醇槽罐车阀门,启动卸料泵进行卸料。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11月6日,周祖时请聂想生帮忙购买甲醇,聂想生于是联系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段志波购买一车甲醇。段志波随后联系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马新军,让马新军找孟州中立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曹瑞拉一车甲醇送到广水市给聂想生。孟州中立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曹瑞用江阴宏仓颉化工有限公司户头,联系陕西渭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甲醇。

马新军驾驶车辆和押运员马龙从南阳市出发,一同到陕西渭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运甲醇。2019年11月7日,在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装了32.8吨甲醇。装车完毕后,马新军驾驶车辆出发,走沪陕高速到商南市下高速,途经河南省西峡县,再走312国道转316国道途径襄阳市、随州市,随后在淅河上麻竹高速至广水下高速。

2019年11月8日上午,马新军、马龙二人在事故发生地不远的路边为另一非法经营点卸了十几吨甲醇后(卸货方式为打开阀门向胶桶自流卸货,该非法经营点已被另案处理),再到柏树巷村甲醇储存点卸货。马新军进行槽罐车与卸料泵的胶管连接,马龙进行胶管与槽罐车卸料口的连接并负责槽罐车卸料口阀门的开启,张云和在甲醇储存点里面门口处监督整个装卸过程。在进行卸料泵与甲醇储罐之间的胶管连接后,周祖时爬上室内储罐将卸料胶管的一端通过入孔插到储罐内。在连接好胶管接头后,甲醇储存点的两名人员通知开启甲醇槽罐车阀门,通过卸料泵向房间内储罐输送甲醇。

16时35分左右,在开启槽罐车卸料阀门和卸料泵后不到两分钟,插在储罐上方的胶管因作用力过大发生脱离,从储罐内部弹出,造成甲醇大量泄漏。仓库内的人员立即喊外面关阀门,马龙听到后,迅速关掉槽罐车卸料阀门。由于一部分甲醇溅到房间里面的白织灯泡(非防爆型)上,造成灯泡爆炸,进而引起罐内甲醇爆炸。爆炸造成的冲击波将在场的人员轰倒在地。张云和身上因溅有甲醇瞬间起火,他从仓库内冲出来呼喊求救。马龙被轰倒爬起来后,看到马新军身上着火,部分衣服已起火燃烧,随即帮马新军撕掉上身的衣物,将马新军身上的明火扑灭。马新军将槽罐车上尚未脱离仍然在燃烧的卸料胶管扯掉,马龙立即驾驶槽罐车带着马新军开离现场,从广水上麻竹高速到达随州南站出口后下高速。18时40分左右,马新军拨打110报警电话。周祖时在存储甲醇罐爆炸时,被困火场,当场死亡。

(二)事故报告情况

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村委会主任熊义金当天在村里值班,听到爆炸声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看到现场很多人围观,火还在烧且有很多烟尘,他随即拨打了110并向蔡河镇政府进行了报告。

(三)应急救援情况

当地消防救援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出动,将事故发生地大火迅速扑灭。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对伤者张云和进行了紧急救治。

三、事故原因与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卸料软管末端未压紧固定,在压力输送的作用下,卸料胶管脱落、溜至地面,泄漏甲醇喷在房内墙壁的白炽灯上,由于灯泡表面受热不均,发生爆裂,白炽灯灯丝立即暴露在外界环境中,此时白炽灯灯丝温度达到2000℃以上(远超过甲醇的燃点以上,甲醇自燃点为464℃),随即点燃可燃甲醇蒸汽、引发爆炸事故。

(二)管理原因

1、周祖时无证非法存储经营甲醇;自身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具备甲醇装卸安全操作能力,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未落实日常安全检查规定。库房耐火等级不足,库房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设施缺失;库房未设置通风设施,未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未采用密闭卸料方式,未安装固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卸料设备和装置,违规采用敞开式、喷溅式甲醇卸料方式,导致卸料胶管脱落,室内甲醇蒸气不能及时扩散,达到爆炸极限;库房内照明灯不防爆,导致泄漏的甲醇遇电气火花产生火灾、爆炸事故。

2、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在甲醇装卸作业时,未安排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驾驶员、押运员为明显不符合卸货条件的储存点进行卸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公司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公司法人代表范丽平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实际的托运人,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5部分 托运要求》(JT∕T 617.5-2018)的规定,未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未向承运人提交危险货物托运清单,未明确操作、装卸、堆码、储存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特殊应急处理措施。公司法人代表段志波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村委会对柏树巷村小作坊、小微企业摸底排查不到位,未发现周祖时的非法甲醇储存点。

5、广水市蔡河镇政府没有专题安排部署小作坊、小微企业摸底排查工作,未以发布正式文件的形式成立小作坊、小微企业摸排专班,对所在辖区小作坊、小微企业摸排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11·8”爆炸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周祖时无证非法存储经营甲醇;自身未经过安全培训,不具备甲醇装卸安全操作能力,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未落实日常安全检查规定,其甲醇储存点现场安全设施缺失,在装卸甲醇的过程中未采用固定管道进行甲醇密闭卸料,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南阳市宏晟运输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在甲醇装卸作业时,未安排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驾驶员、押运员为明显不符合卸货条件的储存点进行卸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公司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随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

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实际的托运人,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5部分 托运要求》(JT∕T 617.5-2018)的规定,未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未向承运人提交危险货物托运清单,未明确操作、装卸、堆码、储存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特殊应急处理措施,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随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

周祖时无证非法存储经营甲醇;自身未经过安全培训,不具备甲醇装卸安全操作能力,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未落实日常安全检查规定,其甲醇储存点现场安全设施缺失,在装卸甲醇的过程中未采用固定管道进行甲醇密闭卸料,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1、张拥军,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村委会治保主任,具体负责柏树巷村小作坊、小微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对柏树巷村小作坊、小微企业摸底排查不到位,未发现周祖时的非法甲醇储存点,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熊义金,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村委会主任,对柏树巷村小作坊、小微企业摸底排查不到位,未发现周祖时的非法甲醇储存点,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乐国银,中共党员,广水市蔡河镇应急办主任,对所在辖区小作坊、小微企业摸排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4、杨广源,中共党员,广水市蔡河镇副主任科员,对所在辖区小作坊、小微企业摸排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5、刘珍新,广水市蔡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成立小作坊、小微企业摸底排查专班,对所在辖区小作坊、小微企业摸排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将以上人员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四)建议实施问责的单位和人员

责成广水市蔡河镇党委、广水市蔡河镇政府、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村委会向随州市安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瞿娟,广水市蔡河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在辖区小作坊、小微企业摸排检查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责成瞿娟向广水市安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李全平,广水市蔡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蔡河镇政府全面工作,对所在辖区小作坊、小微企业摸排检查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责成李全平向广水市安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

(一)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小作坊、小微企业摸底调查力度,做到全覆盖、零遗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规范所在辖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采取抓非法违法典型,加大处罚力度等形式,有效避免各类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加强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培训,承运前核验危险货物托运清单,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不明确收货地址及收货人不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卸料前认真核验现场安全条件,掌握基本的装卸作业安全知识,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

(三)有效保障危险化学品装卸环境

各类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保障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经费投入。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不得采用敞开式卸料方式,爆炸危险区域不得采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作业人员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不得进行作业。


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11·8”一般爆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0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