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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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杨文明

  2018年5月30日下午4点左右,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局长刘耘禾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调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并要求企业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随州市政府批准成立了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法人代表孙凤鸣,实际控制人李德国,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3582495188E,地址随州高新区淅河镇余家畈村,公司经营范围:松杂木收购、建筑模板加工、销售。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5月30日16时左右,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因供电线路故障导致跳闸不能正常生产,公司通知员工停工下班。旋切工张家安去拿搭在原木堆料场树筒上的衣服准备回家,由于树筒堆放混乱且超高,在扯衣服时带动树筒滑动,向下滚落砸断树筒旁的石墩,张家安被树筒和石墩压住受伤。
  (二)应急救援及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班组长邱发元和在场的工人立即用手把树筒和石墩搬走,公司负责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迅速派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中途与120救护车相遇将张家安转上救护车,到达医院后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三)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企业对死者家属共计赔偿68万元,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三、事故原因与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原木堆料场树筒堆放混乱且超高(高度3米以上),张家安在扯衣服时带动树筒滑动,向下滚落砸断树筒旁的石墩将其压住受伤,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管理原因
  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原木堆料场堆放木料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张家安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淅河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淅河镇安监站未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单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检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5.30”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问责的人员
  1、布昶昶,男,中共党员,淅河镇政府经贸办主任兼安监站长,对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不到位,督促企业隐患整改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令书面检查,由高新区安监局在系统内通报。
  2、袁伦学,男,中共党员,淅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责令书面检查,由高新区安监局在系统内通报。
  (二)建议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和李德国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措施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提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实化,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扎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把发生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查处重点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真正把问题发现在一线,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18年9月13日
  

随州瑞祥木业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姓名

  单位及职务

  签 名

  组 长

  刘耘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陈家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成 员

  郭黎明

  市总工会副主席

 

  顾  健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生铁

  随州高新区纪工委干部

 

  毛  文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袁  威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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