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猛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实施新<土地管理法>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第20090号提案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是本次修法的重点。为进一步摸清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关情况,2020年5月12日,我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工作要求,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积极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调研的通知》(随自然资规函[2020]3号),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直属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调研工作,市级于2020年6月8日对各地上报的专项调研报告进行了汇总,并已完成上报,为省委省政府、省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提供翔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和参考。
近日,我局又向市政府请示追加财政预算,拟对外聘请专业技术承担单位,启动开展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也在同步开展中,此项工作主要目的是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依据,做好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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