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目前农业发展现状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在土地流转工作方面:一是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奠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基础。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完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土地经营新生力量。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全市合作社已达4068家,家庭农场已达1116家,这两类为主的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市流转经营土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三是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促进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县市区都成立了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负责土地纠纷仲裁;乡镇以财政所为依托,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合同签订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工作。四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土地流转营造宽松环境。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资金、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各个方面,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优秀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给予土地流转规模资金扶持;加大部门服务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保姆式、优先配置农机具服务,给予授信贷款,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截止2018年底,全市土地流转经营面积达到99.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9.2%有力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解决了农村无人种田和田种不好等问题。
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一是在推进方式上,坚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省级“宜居村庄”创建结合起来,逐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市政府、市人居办先后下发了《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随州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各县市区已制定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三年行动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推进。二是在资金保障上,建立了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以奖代补”、县(市、区)自筹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资金保障体系,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补贴和农户缴费合理分担机制。市级财政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800万元资金,连续三年对县(市、区)进行奖补,县级财政按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1:2比例实施配套。2018年,市住建局争取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债券资金2.21亿元(其中:随县1亿元、广水0.4亿元,曾都区0.41亿元,高新区0.3亿元,大洪山景区0.1亿元)、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奖补资金820万元和市级奖补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三是在机制建立上,镇己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购买社会服务,公开招聘环卫保洁队伍,负责镇区及公路沿线村庄保洁工作;建立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户集、组收、村转、镇处”的垃圾收运处理方式,做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四是在检查督办上,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责任主体重心下移,形成“市长抓县长,县长抓镇长,镇长抓村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招聘农村保洁员5038人。全市95%的村(社区)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启动了25个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示范;849个村级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逐步实施封场和生态修复,村域新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到镇进行集中转运或卫生填埋;37个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按照《环境整治技术规范》进行了无害化治理;5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整治并在住建部信息系统销号;37个镇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成,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000吨/日;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已启动建设,广水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即将建成运行。两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后,基本满足近期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要。通过近几年不间断地抓试点、抓示范,抓检查、抓督办,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宣传引导不断加强,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力改善。
下一步,在土地流转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湖北省农村承包经营条例》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落实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土地流转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合同签订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即: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统一合同文本,规范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台帐和档案;建立信息登记发布制度,对农民有意愿流转的土地,建立流转土地信息库,定期对外发布流转信息;建立流转价格指导制度,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定土地流转最低指导价(即流转基准价),建立收益调整、递增机制,保障流转土地农户的收益;建立土地承包与流转合同纠纷调解制度,发挥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作用,加强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及时调处和妥善解决土地承包、流转中出现的纠纷;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严格准入门槛,实行分级备案管理。
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文件要求,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党组织、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引导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减量,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和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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