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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8-30 00:00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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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治梅代表:
  你好!您提出的《有序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为农村妇女提供劳动岗位,让贫困户增值增收》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药材种植风生水起,在经济发展和产业脱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我市中药材面积3.6万亩,亩平均收入达到5000多元,从业人员达到4000多人,惠及贫困人口1200多人。中药材产业在我市正在形成新的脱贫致富的特色产业。
  为进一步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培育种植主体,发展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形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品牌化、旅游化经营。
  2、规范种植技术,加强种植基地建设。引导农户在中药材栽培中规范种植技术,严格按照中药材的生物性特征、生长环境要求选址,加强田间管理,提高中药材品质和产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部分乡镇的中药材种植发展情况,采取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大力发展具有优势的中草药种植,打造示范基地。预计2-3年全市中药材生产总面积将发展到5万亩以上。
  3、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坚持发展大宗中药材,不断扩大发展规模,满足大药商、大企业的需求,延长产业链,促进药材销售体系的形成。
  4、加大资金扶持。市农业农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有关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同时,我们将争取建立中药材发展专项基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全力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壮大。
  5、加强部门协作,优化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为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优质服务。
  6、强化技术培训。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和种植大户、乡土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种植能力,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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