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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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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随县矿山生态复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随县矿山复绿成效
  2017年春,省、市、县林业部门大力加强矿山生态恢复业务指导。在林业部门指导下,随县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编制了《随县矿山复绿试点技术建议方案》,指导企业抢抓植树造林大好时节,探索出了清理、整形、覆土、复绿“四步工作法”,科学有效开展矿区复绿工作。2017年,全县投入各类机械设备2930台(套)、劳力21700人(次),整治平台、边坡312个,点播橡子24.3万斤,栽种湿地松苗230万株,种植柏树7500株,播撒灌草种子2万余斤,推进“乔、灌、草”立体生态恢复,复绿面积达8151.9亩;加工区及通道同步栽种各类苗木7万余株。
  2018年,为了巩固矿山复绿效果,林业部门又指导企业对2017年的矿山复绿进行了补植补造,补植松树近150亩,松树苗12800株;种植草籽1000余斤,橡子10000余斤。
  二、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职责划分
  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林资〔2017〕130号)第六条: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在取得采矿权时要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绿化总体部署,加强矿山企业复绿业务指导,强化生态修复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
  三、对矿山复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2017年,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积极向省林业厅汇报,请求将矿山复绿纳入“绿满荆楚”项目,争取造林资金支持。省林业厅同意将已复绿的8151.9亩列入“绿满荆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林业主管部门已于2017年秋对矿山复绿造林进行验收,省级资金已下达到随县并按程序进行兑付。对矿山复绿的后期管护,只要符合省林业厅有关项目条件的,市、县两级林业部门一定大力支持,积极争取纳入项目范围。
  四、大力宣传报道随县矿山复绿工作
  随县人民政府坚持对标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各级领导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决心,为山体“疗伤”的行动得到了各大媒体的支持。新华社、湖北日报、新浪网、大楚网等国内主流媒体记者到随县深入矿山,实地查看随县矿山复绿,已经以各种形式宣传报道了随县矿山复绿工作,推广随县矿山复绿经验。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继续履职尽责,加强随县矿山企业复绿业务指导,强化生态修复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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