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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8-21 00:00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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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设置限时专用道提高公交运行效率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出行频率大幅度提升,交通流量全天候增加,交通需求多层次扩张。虽然近年来我市在交通建设管理上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但相对于交通需求仍显滞后,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趋突出,已经成为市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影响城市交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不同经济水平的城市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导致拥堵的主要原因基本相同——私人汽车高速增长、高密度出行导致的交通供给不足。截至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20.3万台,其中小汽车15.8万台,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76万台。数据分析显示,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市私人汽车快速增长势头很难减缓,城市路网压力和道路拥堵程度仍将进一步加剧,加之当前广大群众对治理大气污染、减轻雾霾危害的呼声日益迫切。大力推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改善城市交通和人居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目前,我们在推进公交优先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在部分路段设置公交专用道。在随州城区交通大道高新区至明珠路、迎宾大道香江至新火车站、编钟大道大桥至麻竹高速等路段设置了公交专用道,但由于公交车次未达到标准,导致其他机动车和电动车、非机动车等占用公交专用道现象普遍,车道使用效率不高。二是在解放路商业街设置单行道,只允许公交车和出租车双向通行,对推进公交优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您的建议中要求在城区舜井大道、烈山大道、青年路、汉东路试行“限时专用公交车道”,根据国家标准《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507—2004)规定: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条件,城市主干道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应设置公交专用车道:a)路段单向机动车道3车道以上(含3车道),或单向机动车道路幅总宽不小于11m;b)路段单向公交客运量大于6000人次/高峰小时,或公交车流量大于150辆/高峰小时;c)路段平均每车道断面流量大于500辆/高峰小时。因此,上述道路不具备设置公交专用道条件,且老城区商业、小区、医院、学校集中,道路路网不足,若设置公交专用道,对行人、非机动车和其他机动车影响较大,可能会造成全城交通瘫痪。
深入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必须由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对公交专用道进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推进在新建和改造道路上公交专用道的同步设计和建设,路口必须拓展设置公交专用导向车道,使道路硬件具备设置公交专用道条件。要加大公交出行宣传和倡导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公交“绿色出行”、“便捷出行”公益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对公交出行通达性、便捷性的认知,实现“了解公交——感知公交——选择公交”的转变。同时也要广泛告知市民群众私车出行的诸多限制,形成公交出行便捷性与私车出行耗时性的强烈反差,从而促使市民群众尽量选择公交出行。通过公交优先政策的不断推进和市民意识的转变,最终形成出行“首选公交”的习惯。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交通管理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的严管严治,通过采取硬性隔离、单向调头、禁停禁靠、禁左禁行等手段,优化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加快交通设施规范化建设,建成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和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同时,加强勤务模式的改革调整,提高警力安排的科学性、调度的精准度,科学组织城市交通,提高城市整体通行效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为我们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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