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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对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8-20 00:00
  •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 编辑:admin
  • 审核: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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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青少年近视矫治类的眼科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当前,面对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广泛应用与普及,我国青少年近视的确出现爆发趋势。青少年的近视问题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可是青少年视力防控情况还是十分不乐观,青少年近视日渐低龄化、发展高速化和高度化。青少年是科普服务的主要对象之一,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民族复兴和祖国的未来,为此如何做好青少年的近视防控工作是我们政府及各行业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加强宣传,共同提高防护意识。
  我们每个公民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家庭、学校、社会上也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让孩子和家长意识到防控近视是对自己健康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国家层面、医疗层面、学校层面、家庭层面以及行业层面要大力支持,针对青少年近视问题做一些工作,共同营造关心关注青少年视力健康的社会氛围,提高视力的健康意识。
  目前,导致青少年近视的主要原因有很多。其中长时间接触电子产品占主要因素,另外连续学习、户外运动、睡眠时间,日常坐姿等都有直接关系,所以近视防控是一个整体的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各个环节进行调控。
  二、结合实际,加大眼科防治机构的准入
  根据统计,目前全市1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开展有眼科疾病相关诊疗业务,随州城区先后设立有2家民营眼科专科医院,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有青少年防控中心,另外还有少部分门诊部和诊所也开设有眼科诊疗服务。但是这些机构的存在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人民群众的需求。因此,加强全市眼科防治机构的建设也刻不容缓。
  2016年10月,市卫计委起草,市政府发文下发了《随州市医疗卫生体系服务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引导社会资本在公立医疗资源较少的区域举办医院”,“加快办理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布局和数量实行市场化调节,必须符合建设标准和执业资质”。
  2016年5月,省卫计委下发了《眼科疾病防治所基本标准(实行)》的相关通知。明确了眼科疾病防治所的级别和标准。
  以上文件的出台,可以说是从政策上鼓励民营资本设置眼科疾病防治机构。结合随州的实际情况,随州城区(曾都区)已有2家民营眼科医院,不宜再设置同类医疗机构以免造成资源浪费。门诊部、诊所按规定不受限制。随县、广水市辖区内目前暂无民间资本设置的眼科疾病防治机构,可考虑设置。
  三、加强人才设备引进,提高眼科疾病服务水平。
  眼科疾病医疗服务水平及医疗设备相对要求较高,从随州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眼科疾病防治水平、医务人员队伍及设备较往年有很大的提高,但较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很多轻症患者纷纷前往武汉各大医院就诊,间接地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因此,真正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矛盾,必须加强眼科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大人才队伍的培养和高端设备的引进,努力提高眼科疾病的防治水平,缩小与省级医院的差距,缓解需求与服务之间的供需矛盾。
  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随州的卫生事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衷心的希望各位代表做我们卫生事业的监督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的接受和采纳,用我们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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