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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 编辑:admin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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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艾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房屋征收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房屋征收现状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处在高速发展期,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正向园林城市、宜居城市、海绵城市、工业重镇快速迈进。城市建设、拆迁先行,近十多年我市共完成涉拆项目120多个,涉拆户数 13935户,面积达183.17万平方米,征收业绩显著,为随州城市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征收方式也不断更新变化,即从原以政府为主体,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的单一方式,转变为政府为主体,平台公司主导,多个部门联合实施方式;操作模式上从原依法征收,演变成为先协商搬迁后依法征收等。不管是原方式,还是现模式,截至目前,城区没有发生一起野蛮征收、暴力征收事件,虽有零星的上访案件但未发生群体性上访和重大信访事件。
  二、办理情况
  对您反映“部分市级项目建设主体配合力度不够、征收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等”工作机制不顺畅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调查。
  (一)针对所提问题梳理我市政策。2017年初市政府为了进一步做好随州市城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区市本级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机制的通知》(随政发〔2017〕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项目征收主体、实施主体、责任单位三方的职责任务,为我市土地房屋征收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二)针对“部分市级项目建设主体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根据所提问题我局走访了部分项目及有征收任务的平台公司,调查各项目实施情况。近几年房屋征收项目实施中,项目单位(平台公司)为快速推进征收工作,采取协商搬迁模式,与被征收人直接协商补偿协议,虽然有属地实施主体参与,但他们只起到“指门带路”作用,职责也从原来的实施主体变成服务主体,主动性无法发挥,基层做思想工作的优势也不能体现,项目一旦遇阻力,各部门很难形成合力,问题就难及时解决。
  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职权不明、机制不顺、配合不够的问题,在今年推进铁树棚改项目中,我们在启动前根据《通知》制定《(铁树片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曾都区政府为征收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房屋征收的组织实施,承担补偿方案拟定、宣传动员、补偿协议签订和信访维稳等具体工作;市城投公司为项目责任单位和投资主体,负责项目的推进和手续办理及具体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负责筹措资金,拨付并监督管理使用。根据以上的工作实施方案,现铁树棚改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正在稳步推进。
  (三)针对“征收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我们将严格把关,对资金不能足额到位的项目,坚持不予上报政府作房屋征收决定,以此来确保征收资金及时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在今后征收项目中,我们将再次建议市政府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通知》规定的征收机制,按照 “市区一体、重心下移、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房屋征收实施工作向基层政府曾都区、高新区“沉”到实处,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门清”“人熟”“情况熟”的优势。
  (二)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对征收项目完善征收手续,做到依法征收。
  (三)强化责任考核。一是在项目实施前,各项目制定针对性征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二是市政府将房屋征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促使各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充分支持、形成合力。
  (四)定期对办事处、社区等参与征收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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