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在异地无法签章或留指纹的,可由其指定委托人代签。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什么时间缴费?如何缴费?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根据自己选定的缴费档次,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期和缴费方式按时足额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精准扶贫对象等由政府代缴的缴费困难群体。要积极引导参保群众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到200元。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和资助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设定的年度最高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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