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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载货汽车报废可获补贴
  • 发布日期:2015-08-11 09:06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苏杰
  • 审核: 李发兵

    据市交通局透露,2015年我市申请报废的汽车补贴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万元。
    具体条件为: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 (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 (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可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提交《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三联)原件, 《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到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车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不予受理(办理电话:358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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