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发改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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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核: 张春燕


2022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全省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持续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人员时时抓的分工负责制,为搞好法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日常工作中,领导班子更是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坚持科学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市发改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市发改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委党组作出的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3月17日,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委法治工作建设8月12日,党组会再次专题讨论市发改委机关法治工作建设及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续签事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组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和价格制定,均事先开展广泛的调研活动,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近年来我委未出现违反决策程序情况和重大决策失误的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三)狠抓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抓好法治培训,印发《2022年市发改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多次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扩大学习,学习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同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市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全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竞赛,充分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改委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全市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持续推动《随州市发改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贯彻执行,形成了各科室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目前已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契机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工作进程,在市发改系统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整治工作,经自查,全市发改系统未发现“市场主体准入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等四个方面执法突出问题。是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每年同法律顾问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为我委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要求全委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协议、出台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案件的研究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的办理须经法律顾问进行事前审查,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发改业务工作的法律风险,提高了我委行政行为的科学性。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开展文件评估审查工作,对20221月以来发布文件进行逐一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根据“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今年以来审查增量文件8份存量文件39件,调整修改文件1份

(七)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在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信息,根据查询结果开展联合奖惩。信用中国平台提供的信用报告已实现异地互认。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县权限范围内的1个工作日完成修复,属于省级以上权限范围内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送至省级单位,加强与省级单位对接沟通,确保符合条件的100%修复。受理84条次信用修复申请,均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其中36条符合条件,提交省级复核并成功修复,实现符合条件的100%修复。

(八)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以来先后承办召开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型会议四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6条政策措施和126项重点任务,编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简报5期、专报4期。组织在市县两级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各单位一把手“换位”体验审批办事过程中“痛点、堵点、难点”。二是组织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集体31个和先进个人98名;出台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对全省顽瘴痼疾集中攻坚16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调度督办梳理。以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情况通报和工作专报形式分送各分管市领导和指标单位,督促各指标单位对照18项一级指标、87项二级指标和353项三级指标所所反馈的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比照分析、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改进提升。三是在全市开展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项目复制推广工作,明确33项全域推广的共性任务和10项分区域推广的个性任务;成功申报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25项,比去年增加18项。四是与市工商联、市12345热线建立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公开发布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先后受理营商环境信访投诉55件、办结46件、9件正在督办中。拍摄制作警示暗访片,曝光反面典型8起。

二、存在问题

2022年以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标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内容设计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普法效果有待提高;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针对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运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发展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动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提高企业群众对普法内容的知晓率,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工作,把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积极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注重执法人才培养。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和督促我委相关执法科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执法、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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