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2-12-28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 张春燕

根据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要求,市水利和湖泊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扎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学习宣传,聚焦党领导法治机制建设,聚焦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法治学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治会议精神的学习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学习组学习重要内容,指导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依法治国(省、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制度,一是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学习,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的“十一个坚持”的进行学习。二是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的学习,11月9日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点学习刊登在《求实》杂志上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宣传文章。三是5月11日,市局召开了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了学习培训,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重点学习培训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反组织犯罪法、“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四是开展法治会议精神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文件及会议精神,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一体推进法治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法治保障》《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内容,不断提升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聚焦法治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制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制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自觉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督办、同检查,将法治建设融入到水利执法办案实际工作中去;压紧压实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各级主要负责人责任,定期听取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将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法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内容之一。落实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计划,并切实按照年初计划组织落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我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对河道采砂、取水许可等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政策法规科、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聚焦严格执法,着力加强水利执法建设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年度普法学习清单,一是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涉水法治学习,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强化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水利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法律制度支撑;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法治学习,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6月30日,市水利和湖泊局还开展了《湖北省采砂管理条例》的专项学习、参观和培训,培训人员包括市及各县市区人员30多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干部在线学法用法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法治工作,推动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依法兴农的新局面。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印发了《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推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细则》。二是完善配套制度。我局印发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十一项制度的通知》。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所有的行政许可办件的办理状态、办件结果全部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信用湖北”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湖北”向社会公开,所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在“湖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及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四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水利实际,制定了《随州市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对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理、听证、送达和执行等环节的文书全部标准化处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时只需要在标准文本填写信息,同时,制定了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在日常监督执法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开展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监督检查与执法时,通过执法记录仪将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配置了有监控的办案室,在办理信访、执法调查时,将办理过程进行记录。五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并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在办理重大执法案件时,由局政策法规科和局法律顾问负责法制审核。2022年水行政执法处罚信息在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9件,公示水行政强制信息5条。今年共开展法制审核10次。

(三)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月22日在随州市小十字街利用“世界水日”宣传日的契机开展了水利法规宣传,现场摆放展板8块、发放水土保持、河长制、水资源管理等宣传册500余份、设立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15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抓好网上法宣在线学习。组织开展网上法宣在线学习,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视频学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学习,切实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三是开“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展全市水利和湖泊“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2021年提任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利用网站和电子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四、聚焦依法行政,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依法公示公开制度。在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法定要求公布了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主体资格,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水利相关政务信息,对涉水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会、局行政办公会议事和党务公开机制,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2022年以来以我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今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和公平竞争的情况。对2021年的《随州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随州市小型水库管理细则》进行文件清理复核,也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审查,对其公平竞争和法制审核工作进行了复审,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问题。另外,我们对地方保护、优惠政策、市场准入等方案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了自查,目前无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影响市场公平竞争问题。

(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和落实《法治随州建设规划(2021-2025)》《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三个法治文件。完善了听证等程序,开展行政复议清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问题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充实了市监察水政人员队伍,配备了执法识别服装和执法专用车辆。

五、聚焦依法审批,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政策。出台《市水利和湖泊系统2022年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出台营商环境政策水利17条,对营商环境涉及的水利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强化水利和湖泊系统营商环境任务、责任、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优化水利行政审批程序。一是抓减材料。深入推进水行政审批“多审合一”和“多证合一”,在行政审批流程上着力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次数,在全市统一精简中,我局共精简13项,其中减材料硬减12项,免提交1项,基本实现了零跑腿。二是抓涉及。把行政审批时间统一压缩到襄阳市的工作时间(1-3个工作日),其中1项审批时间我局还低于襄阳市的审批时间。行政审批时间精简在所有市直单位中位置靠前。三是抓推动线上办理。今年,我局在原有线上办理事项的基础上,又通过局科室协调会、局党组会研究的方式,决定全力推动市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线上办理。今年成功实行项目招投标备案、项目竣工验收、采砂许可、河道范围内建设审批等4项行政审批业务实行线上办理。突破了过去一直没有实施的全部事项线上办理的目标。

(三)进一步规范“放管服”改革。一是抓赋权下放。落实省市协同,开展省、市、县三级赋权清单清理,做到应放尽放。目前,我市市级开展的54项行政审批已全部下放到县级水利和湖泊部门。2021年8月,为支持随州高新区快速发展,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局还将7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随州高新区。2022年4月,我们又下放县市区涉水事项11项,出台细则,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办理,真正实现了赋权基层,应放尽放。二是抓“放管服”集中管理。我局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中“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已将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三是抓好“行政审批“五规范”服务。一是落实“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指尖行动”,不断增强网上受理办理能力,加快推进涉水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实现数据跑路代替企业群众跑腿。二是落实“证照分离”。持续深化取水许可等“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全覆盖;三是落实区域统一评价。推进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洪水影响等区域统一评价工作,对区域评价范围内的项目实行优化、简化办理;四是落实扩权赋能权力下放,今年5月底前完成了11项水利部门扩权赋能减少时间权力下放

(四)进一步优化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一是成立专班。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河长科、防御科、水库科、建设科、水政监察支队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班负责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二是抓好自查。重点开展“五查”和“三整顿”:“五查”即:一查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二查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三是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四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执法扰企问题;五查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集中开展“三整顿”:整顿涉企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涉企收费,规范收费行为;整顿执法作风,规范执法服务。通过自查自纠,目前我局未发现有涉企执法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我们成立检查组,对局属各二级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开展涉企执法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健全相关制度,做到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有制度、有措施、有监督,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做到涉企执法行为规范、收费规范、服务规范。

六、聚焦依扫黑除恶,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一是抓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将水利扫黑除恶工作当作一件政治任务,成立了随州市水利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所有局领导班子、所有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水利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二是抓方案,强化组织部署。我局先后出台了2022年水利扫黑除恶工作要点、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等个文件,按照统一部署,一环紧扣一环。三是抓整治,开展专项整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顿。坚持规划先行,水利、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了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实行国有平台公司对河砂进行统一经营,沙霸、河霸现象没有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丰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顿。突出抓好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征占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专项整顿,规范招投标、征占地、建设施工市场秩序。开展涉企保证金整治,按照“谁收取、谁清理”的原则落实了涉企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四是抓突出涉企收费管理,加强涉企保证金收清理。主要清理涉企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此次专项清理的水利项目共10个,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已收取的保证金,做到“应返尽返”、“应退尽退”、“能退快退”。截至目前,按照1.5%的新的征取标准,已清退工程质量保证金296.996185万元;履约保证金(保函)391.84万元,合计688.836185万元。未清退工程质量保证金120.025万元,主要是花溪闸除险加固工程、均水河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建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尽快拨付到位,用于工程进度款支付。五是抓联动,切实搞好内部联合处置。我市按照全市水利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分工,以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信访维稳为水利扫黑除恶斗争“三大重点”,建立科室、二级单位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水利扫黑除恶斗争无重大案件及其线索、无黑恶案件需整改问题,河道采砂规范有序,水利工程建设无大的突出问题。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薄弱。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机构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共5个编制,涉及水利工程、河道管理、水旱灾害、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执法人员和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保障不到位,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河道管理、水旱灾害、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执法工作宣传不到位,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意识淡薄,执法难度较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压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加大水利工程、河道管理、水旱灾害、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是加强普法和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22”、“12.4”等活动面向社会大众,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意识,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2022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