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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7-02-26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 编辑:许静
  • 审核: 黄振忠

省政府:

2016年,随州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水平,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鄂政法治[20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集中任务。以政务服务中心搬迁为契机,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公开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服务、一站式审批。目前,27个市直部门进驻政务大厅,其中国税、地税、房产、公安等部门审批事项彻底进驻,高新区7个窗口入驻。二是完成行政审批系统贯通。实现行政审批系统与财政、公安、国税、地税等系统数据对接,升级行政审批系统适应工作需要,中心平台服务功能得到新的完善和加强。市县乡三级普遍建立了政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覆盖全市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三是建成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市发改委等17个部门建成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推行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线下项目网上登记、电子监察到岗到人。

二、两个清单制度着力推行,政府履职更加高效

2016年1月29日,我市组织召开动员培训会,印发了《关于推行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随审改发[2016]1号),对全市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6年5月底,按照“三报三回”方法,全面完成市直部门行政职权的清理和优化,编制成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经清理,市级部门行政职权共3076项,其中行政许可201项、行政处罚1976项、行政强制138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检查206项、行政确认113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383项。与上一轮行政权力清理相比,减少行政权力941项,减幅23.43%;与《市(州)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对照,减少了81项,减幅2.57%,均在省审改办认可的增减幅范围之内。

三、核心制度设计不断完善,引领推动作用显现

坚持高起点谋划,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多次参加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学习活动,并对照《纲要》所确定的44项任务措施,分解细化成149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完成时限以及责任单位。制定完善督导工作机制,明确各阶段督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定期到县市区开展业务指导,听取各牵头单位情况汇报,全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按照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联合市人大办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并进行筛选论证,真正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立法的首选价值目标,2016年提交确定了《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随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两项目,涉及人大立法的《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报省人大批准。

四、政府决策行为更加规范,决策质量不断提高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通过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各类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等186件重要事项的论证。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制度,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2016年,共受理审查《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等草案8件,做到了应审尽审。着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印发《随州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督促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序组织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出台《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合理调整政府法律顾问结构,明确工作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五、行政执法行为从严从实,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执法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多项制度,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细化、量化执法标准,完善执法流程。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执法主体基本情况、单位性质、主体类别进行全面清查,对行政执法人员全面业务培训、信息进行再次公示,较好地完成行政执法“两证”换证的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今年先后开展依法行政培训11班次,参训人员2800多人,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市直1782人参加考试,通过率达到97.7%,县市区的通过率也都在90%以上。

六、行政监督机制全力强化,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聚焦责任开展“两不”专项整治,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曝光暗访中发现的“两不”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当场报告整改情况。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组织行政诉讼示范庭审观摩活动,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上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明确信息公开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仲裁、信访投诉处理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实行“说理式”行政复议文书,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3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1件。继续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三类案卷抽查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督促整改。

七、法制宣传教育多措并举,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各地、各部门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讲座、领导干部任前培训考试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扎实推动学法制度。其中,市政府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丁丽红、胡弘弘等3名教授,对市、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了一轮法律专题培训,并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积极组织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干部参加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开展市级法制业务培训3次,全市法制工作人员轮训一次。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微博等多种途径,开设“部门领导谈依法行政”专栏、“平安法治随州”周刊、“法治建设进行时”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2016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工作有待进一步的落实、提高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还不够平衡(上下级政府之间、垂直部门与非垂直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不力;执法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等等。

2017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加大对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深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制度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集体决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

(三)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继续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力度,适时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提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四)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监督。

(五)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行政风险防范和控制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仲裁委员会工作。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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