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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18-04-17
  • 信息来源:市政府扶贫办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把摆脱贫困作为乡村振兴的前提,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导向,以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为重点,加大综合施策,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持续下足“绣花”功夫,确保实现31492人脱贫、24个贫困村出列。
  一、统一思想,确保在压实责任上有新举措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各地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精准脱贫实际,精心制定学习方案、培训方案、宣传方案,多途径组织学习,做到学与思、学与用、知与行相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凝神聚力、提神鼓劲、务实重行,以争当第一的标准,进入一级战备,积极争先进位、决战决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指导实践。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化理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紧盯阶段性节点和2020年扶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关键节点,紧扣“准实”要求,科学制定我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切实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脱贫时间既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也不能故意拖延,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协调推进,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过程中,采取倾斜政策确保贫困户受益;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中,采取措施支持鼓励贫困户参与(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体新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认真处理好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的关系,既重点推进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又统筹推进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确保不留“死角”(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3、坚持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工作引领。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的“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脱贫攻坚总目标,坚持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工作引领,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常委分工负责、四大家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认真落实 “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大暗访督办力度,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围绕脱贫攻坚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组织保障等,制定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二、真抓实干,确保在夯实基础上有新作为
  4、突出攻坚重点。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深度贫困攻坚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明确深度脱贫攻坚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强化支撑保障体系,攻克重点薄弱环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深度贫困村要认真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基本产业、建强基层党组织、强化基层乡村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深度贫困群体要紧扣因病因残因学因灾致贫返贫、饮水与住房不安全的难题,重点遏制因病致贫返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5、打好“春季攻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开展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春季攻势”活动。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到深度贫困村开展蹲点调研,认真分析深度贫困村脱贫形势,实地考察扶贫项目,聚焦重点拿硬办法,集中力量攻坚,始终保持攻坚热度不降、力度不减(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6、完善信息系统。继续完善建档立卡,定期开展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清洗,防止大进大出,保持规模稳定,保证对象精准。健全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建立后续帮扶、跟踪回访和监测评估机制。加强部门衔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保持部门之间数据一致性,确保教育、健康、低保、五保及社会救助等到户到人保障政策及时有效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残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随州调查队,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7、加强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贫困村找问题、找办法、找典型。加强对出列贫困村的调研指导,跟踪了解工作落实、脱贫进程、扶贫成效和发展变化。总结我市精准扶贫的实践和成就,建立扶贫脱贫先进典型案例数据库。围绕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健康扶贫、精准识别退出、产业带动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应对之策,促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8、加强驻村帮扶。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全脱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选派过硬的工作队全脱产帮扶2年以上,实现每个行政村有工作队,每个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加强驻村工作队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工作任务,严明考核激励,加大督查暗访,落实帮扶召回制度,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群众满意(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9、激发内生动力。通过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贫困村和贫困户树新风、正家风、淳民风、净村风,帮扶贫困户彻底挖掉安贫固穷的思想穷根,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体新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坚持能力至上原则,加强贫困户培训,让贫困户增长科技知识,提高劳动技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科协、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建立脱贫攻坚群众参与机制,实行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机制,发挥贫困户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创造美好生活,着力解决贫困户“素质贫困”和“能力贫困”的问题。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三、引导带动,确保在脱贫致富上有新门路
  10、做实产业扶贫。推广“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的“四帮一”产业扶贫推进机制,土地流转、劳务补助、入股分红等产业扶贫模式,因地制宜培育产业,稳步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重点扶持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特色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强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对贫困村的覆盖率。加大资产收益扶贫,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山林、资金等入股促增收。推进光伏扶贫,对列入建设规模指标的光伏扶贫项目,通过以奖代补予以差异化支持。加大电商扶贫,积极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推进电商扶贫与贫困地区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旅游扶贫,持续开展乡村旅游五级联创活动,带动贫困户增收。推进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贫困村资源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城投公司、市电力公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1、做实易地扶贫搬迁。坚持搬迁对象精准,严守人均建房不超过25平方米、不因建房举债、建新必拆旧的红线,全面实施“交钥匙”工程。遵循“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的原则,实行“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落实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资产收益和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促进贫困户稳步脱贫。已出列村和脱贫户,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开展回头看,补齐危房改造和安全饮水工作短板,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电力公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2、做实教育扶贫。加大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力度,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以上的补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同时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贫困村教育事业发展力度,支持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农村骨干教师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3、做实健康扶贫。认真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建全完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机制,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签约医生全覆盖,落实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年度自负医疗费用降到5000元以内(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承办保险公司、市残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4、做实金融扶贫。积极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全面落实 “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全贴息”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推广“政银企保农”五位一体模式,稳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到户率,实现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全覆盖、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符合贷款条件且具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贷款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增强社会责任,简化信贷程序,下沉贫困地区金融网点,做优金融服务网格,合理调配信贷资源。提高保险扶贫覆盖面,稳步推广农业特色产业保险(牵头单位:人行随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随州银监分局、承办保险公司、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四、凝聚合力,确保在社会扶贫上有新格局
  15、强化部门行业扶贫。围绕脱贫攻坚总体发展规划,从实际情况出发,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优势,不断强化行业扶贫工作。把资源优先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集中,努力推进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覆盖、社会民生保障、人居环境改善和产业项目发展。推动各行业专项资金项目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6、推进“千企帮千村”工作。精心组织国有和民营企业开展村企共建,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围绕“带好头、做榜样”要求,组织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结对签约帮扶,实现全市126个贫困村民营企业签约帮扶全覆盖。加强企业与贫困村对接,推进企业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优势与贫困村特色资源、土地、劳动力、生态等有机结合,构建企业发展、贫困户脱贫的“双赢”格局。(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7、推进“互联网+扶贫”再增力。健全随州扶贫云平台和“中国社会扶贫网”市、县、乡、村组织构架,搭建连接贫困人口和社会爱心人士、爱心组织的网络服务平台,实现驻村帮扶工作、扶贫政策落实的实时监管,实现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需求与社会各类公益众筹项目、各类社会扶贫资源精准对接。认真做好“扶贫日”活动,广泛集结、高效配置扶贫资源,鼓励和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形成大扶贫、大社会、大促进格局(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电信随州分公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8、建立完善关爱服务机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精准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残疾人为重点对象,坚持优先扶持、问题导向,以环境优化、关爱服务、社会救助、权益维护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有效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提高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残疾人生活质量,助力精准脱贫(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五、恪尽职守,确保在攻坚队伍上有新作风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计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带头人,加大贫困村发展党员力度,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派强管住用好第一书记,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整顿转化软弱涣散贫困村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堡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0、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坚持把县、
  乡、村党政负责同志和扶贫系统干部作为培训的主体,以能力提升为导向,分层分类实施扶贫干部培训,提高扶贫干部政策水平,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持。加大扶贫信息员队伍建设力度,各地要按照每个乡镇2名专职信息员、每个贫困村1名专职信息员的标准,抓紧配齐信息员队伍。各地要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善抓脱贫攻坚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准,优先提拔重用在脱贫攻坚中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干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1、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填表报数、作假作秀、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扶贫腐败等问题,确保脱贫质量。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到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坚持较真碰硬、从严从实查找作风方面的问题,确保到边到角、不留空白(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委;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扶贫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随州调查队,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上率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各级扶贫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解剖麻雀,着力解决新问题。坚持以“清零销号”为目标,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六、健全机制,确保在强化责任上有新机制
  22、建立会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每次会商明确一个主题,重点是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坚持精准会商,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招招点中“穴位”,切中问题要害,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坚持定期会商,实行精准扶贫全市一月多次会商,分层次、分类别、分部门进行会商,有的会商到县、市、区,有的会商到部门。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建立脱贫攻坚协商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3、建立约谈机制。对巡视、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扶贫考核排名靠后的,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责任不到位、政策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的以及其他违反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的,要“零容忍”,严格进行约谈,切实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对反复出现推诿拖拉、影响大局的,作为反面典型予以通报曝光(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4、建立问题专报机制。对脱贫攻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问题要点到地方、点到部门、点到具体的人和事,专报市委市政府,抄送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整改落实。要以开展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整治、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为切入点、总抓手,推动扶贫工作作风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政策落实更有效(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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