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决策部署,紧扣经济工作基调主线和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依法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着力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水平。全市审计项目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提升质量,务求实效”为原则,安排政策落实、预算执行、财政国资、社保民生、政府投资、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项目。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省审计厅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攻坚任务以及省、市党委政府提出的补短板重点工程和年度目标任务,重点了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精准扶贫脱贫,“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污水治理以及促进转型升级等领域的政策措施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贯彻落实。
2.实施方式。“异地交叉审”与“同级审”相结合。根据省安排,派出审计组交叉审计襄阳市襄州区。同时,每季度由市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的重点任务,对市本级进行跟踪审计。
二、财政审计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含地税征管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掌握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促进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体系加快建立;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的总体影响;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促进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重点揭示资金分配周期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同时,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对市本级预算执行的财政、税务等部门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和执行相关内容进行审计。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含部分单位财政收支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强化法规政策执行、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了解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部门资金存量、结余(结转)资金以及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总收总支数据、非税收入数据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等情况。进一步了解市直各部门财政收支管理情况、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履职履责情况等。同时,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的“两头延伸”,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内控管理、执行财经纪律和法规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对全市143个市直部门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同时,根据财政大数据筛查情况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对市国土局、市工商系统、市质监系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重点审计。
三、农业审计
(四)扶贫政策落实及扶贫资金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贫困人口按计划如期脱贫为目标,在摸清扶贫资金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了解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查找扶贫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中是否存在重点不突出、对象不精准、整合不力、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贫不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虚报套取、贪污私分、损失浪费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问题,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对市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四、资源环境审计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省审计厅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聚焦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查处损毁自然资源资产、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2.实施方式。“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根据省审计厅统筹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社会保障审计
(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署、省审计厅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了解2017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全面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保障房分配、棚户区改造等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规划、准入退出、分配运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对市本级建设主管部门2017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
六、国有企业审计
(七)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为目标,认真开展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管理情况审计,积极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注重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和潜在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运营和监管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注重推动改革深化,通过揭示和反映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问题,促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查处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摸清企业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经营绩效,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体制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等。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对市本级各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经济规模情况、经济效益情况、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形成调研报告,为市政府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服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八)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监管项目资金为主线,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为重点,以评价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遏制建设领域中的腐败行为。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严重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高估冒算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突出了解宏观政策落实、工程质量效益、重大采购以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有关政策的落实。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组织对市中心医院新院区二期建设项目等10余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投资工程项目审计。
八、经济责任审计
(九)经济责任审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
1.审计目标和重点。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审计全覆盖为目标,重点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责意识和正确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全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任务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九、信息系统审计
(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审计调查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完善风险监督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重点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有效性、安全性及系统产生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审计,核查系统关键控制点,揭示系统在建设、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验证信息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实现预期组织目标。
2.实施方式。采取“同级审”,对随州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开展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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