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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1-10-12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编辑: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

部门决算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人员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整体绩效评价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七、2020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内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中心营业部、广水办事处和随县办事处。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员39 人,退休人员6人。

二、202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1、凝心聚力,主要业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扩面7573人,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扩面任务2000人的378.65%,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扩面任务6000人的126.22%;新增建制单位171家,完成市政府年度单位扩面任务100家的171%;新增归集13.46亿元,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归集额任务9.5亿元的141.63%,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归集额任务10亿元的134.6%;中心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7.47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提取任务5亿元的149.32%;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55亿元,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贷款任务6亿元的125.85%,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贷款任务7亿元的107.87%;个贷率85.43%,达到80%以上;逾期率0.69‰,低于省住建厅公积金贷款逾期率0.8‰控制目标;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875万元,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任务3500万元的196.43%,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5000万元的137.5%。

2、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若干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随州实际,中心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通过随州日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专管员QQ群等,刊载或转发有关文件,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运用缓缴及降比缴存政策,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截至12月底,受疫情影响,全市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276个,缓缴职工18721人,企业缓缴金额980.51万元。累计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18家,降比缴存职工1128人,企业减少缴存金额80.92万元。

3、适时推出贷款“三个提速”,为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

为切实降低疫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行的影响,全力支持开发企业健康平稳运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优化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服务,做到“三个提速”。一是新开发楼盘调查准入提速。3月下旬复工返岗以来,已完成吾悦广场二期、交投金科府、碧桂园紫宸三期等16个楼盘的前期调查并签订合作协议。二是贷款资金放款提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克服个贷率偏高现状,加强公积金扩面催缴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放款速度。对符合放款条件的,从今年4月起,已不再实行轮候放款,实现应放尽放、随来随放。8月5日,全市房地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上,我们认真听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将总层次在12层以上高层住宅楼的放款条件由原来的封顶放款,改为主体结构达到2/3及以上即可放款。三是贷款保证金解冻提速。完成保证金对账工作,符合保证金解冻条件的楼盘可以即来即办,缓解开发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

4、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鉴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自2020年6月起,已连续3个月降至85%—90%之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性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规定,印发《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响应等级的通知》,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二级响应降至一级响应。从9月1日起,启动“又提又贷”政策,即职工家庭购房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进一步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条件,支持和配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随州实际。9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随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增加了一项住房公积金提取种类。截至目前,已办理10户51万元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申请。

5、克难奋进,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程”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程’”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完成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扩面6000人”的工作任务目标,我们立足自身,内挖潜力,制订《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程”方案》,采取“科室(营业部、办事处)+银行+单位”的工作模式,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营业部、办事处),明确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扩面工作成效明显,全年新增扩面单位171家,新增开户缴存职工7573人。

6、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全面突破,“全程网办”、“不见面办”、“零材料办”项目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初,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我们提交了《关于加大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力度的建议》,提案得到市政府领导、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已与人民银行征信、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局、房产、工商银行等9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公积金业务办理中所必需的数据都已获取,解决了多年来想办未办成的事。经过多年的努力,10月份正式获得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授权,成为我省继武汉市后第二家实现征信数据联网查询的公积金中心。在此基础上,11月2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不见面办”“零材料办”项目正式启动,业务办理模式实现全新变革,提取业务由以前的不到10%提升到70%可以网上办结,缴存业务90%可实现网上办结,贷款业务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得益于数据共享成果,职工到公积金中心柜面现场办理业务时,凡是共享数据能够说明的情况,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职工所提供的材料可以做到最简化,甚至是“零材料”,省时又省心。

我们的作法被《湖北日报》、《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报道,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都有示范意义,被省住建厅作为试点单位拟在全省公积金系统推广。

7、党建引领,不断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一是结合党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支部工作要点》、《中心党建责任清单》、《2020年机关党建责任书》《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认真组织落实。二是制定了中心党组《2020年政治学习计划》,每周五组织集中学习,运用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中心微信学习圈等学习平台,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和内容。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制度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摸清底数、打牢基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巩固拓展、整体提升等3个阶段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了迎“七一”“颂歌献给党 奋进新时代”诗词朗诵比赛。组织党员干部赴洪湖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每半年组织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三合一”督导检查,印发了督导检查通报。四是8月下旬,按照市委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的统一安排部署,中心党组闻令而动,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和联系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全面参与社区服务工作,完成组织交办任务。五是突出结对帮扶,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随县尚市镇星申村、柳林镇金桥村的造血功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集体经济。2020年对两个村帮扶资金达到18万余元,帮助星申村扩大肉兔养殖规模,帮助星申村委会规范管维7座光伏电站,新修建通村公路3.6公里,组织村民植树8000余棵,整修当家堰塘4口,帮助金桥村板栗基地建设,大力帮助全村脱贫。

8、聚焦担当,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心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检查方案》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二是每半年对各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各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了《关于开展作风巡查“十不”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按照方案,中心党员干部对照“十不”问题的具体表现,逐一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四是按照市纪委监委和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印发《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机关纪检委员的监督“末梢”作用。9月份,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市公积金中心作了交流发言。郑军书记亲临公积金中心检查指导试点工作。五是扎实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结合实际,印发活动方案,组织干部参加“楚风韵、清风”党纪党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集中观看《不忘初心、钟声示警》、《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二)》、《权力之刃、滥用成殇》,并交流学习心得。

9、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导向正确

一是突出政治思想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坚持同错误的言论作斗争。教育干部职工不参与网络谣言传播,共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是突出信息宣传管理。坚持对外信息宣传发布审核审批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截至目前,在《随州日报》用稿12篇和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4条,均未出现一例负面影响。同时,积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干净干事。三是突出网络安全防范。全面排查网络安全隐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对中心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服务渠道每年进行三级等保测评,防止信息泄漏、被篡改现象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0、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一是完善法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建设逐级下压上肩。落实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制度、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文件审查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楼盘、进银行、进窗口”,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增强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让广大职工群众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宣誓程序,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把深入学习宪法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党组、机关党支部重要学习内容。邀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中心法律顾问聂建斌律师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为全体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民法典、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在线学习和测试,并全部以优秀的成绩通过考试。三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随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等涉及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政策规定以及《随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通过随州日报、门户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等向社会公布,并将中心职责职能、办事指南、办事须知、服务承诺向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1、认真做好综治工作,加强平安单位建设

一是为加强安全管理,严密防范安全责任事故,中心制定了《2020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人签定《20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安全防控意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群防等综合防范措施,加强对机房、档案库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了中心工作的安全运转。特别是在疫情发生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中心印发《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点》,落实办公区域和个人各项防护措施,确保了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无“疫”。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畅通职工表达诉求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受理12345市长热线、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中心门户网站、随州论坛、云上随州、阳光信访等平台职工投诉件及转办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坚持“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依法履职。2020年,共调查处理9起职工投诉单位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已处理完毕2起,另外7起已向单位送达《催缴函》,依法依规处理。2020年对原府河化工厂职工诉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案,中心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会同法律顾问出庭应诉1次。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专项治理。在《随州日报》和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严肃查处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组织相关科室(营业部、办事处)全面深入排查骗提、骗贷、恶意逾期、与中介勾连等方面的涉黑涉恶腐败行为,对查找出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维护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严肃性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三、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运行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本年收入合计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11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57万元, 项目支出452.80 万元。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 1256.07 万元。

2020年收入总计2370.4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8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86.45万元。

2020年支出合计1114.38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1407万元减少292.62万元、减少20.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付尾款及装修未能按计划进行。年末结转和结余1256.07万元。

2020年支出1114.38万元,全部为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1115.29万元减少0.91万元,减少0.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开发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0 年基本支出 661.57 万元,较上年 627.21万元增加34.36万元,增加5.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

人员经费60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9%,较上年571.55增加28.46万元、增加4.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

商品及服务费用6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与上年55.66万元相比增加5.90万元、增加10.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积极参与工会活动,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会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对部分支出类别进行了调整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0万元,较上年的2.75万元增加0.15万元,其中:①2020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变化;②2020年和2019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较上年2.09万元增加0.81万元、增加38.76%。增加的原因是补交了上年度的车辆保险费。③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0.66万元减少0.66万元、下降100%。2020年全年共接待0次,共计0人。无公务接待费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要求,监管部门、中心之间暂停了线下检查和交流。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6万元,比上年55.66万元增加5.90万元,增加10.6%。其中办公费4.93万元、手续费0.13万元、邮电费2.02万元、差旅费7.97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工会经费9.41万元、福利费18.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13.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积极参与工会活动,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会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对部分支出类别进行了调整。

(三)关于人员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本单位人员经费600.01万元,与2019年的571.55万元相比增加28.46万元、增加4.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及社保医保费用相应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67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0.55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6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0.97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7.19% 。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整体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依据规定的考核指标,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建立了经费预算管理、经费财务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管理办法。针对“三公经费”建立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合理合规使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4.59万元 ,执行数为452.80万元 ,完成预算 91.55 % 。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扩面7573人,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扩面任务2000人的378.65%,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扩面任务6000人的126.22%;新增建制单位171家,完成市政府年度单位扩面任务100家的171%;二是新增归集13.46亿元,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归集额任务9.5亿元的141.63%,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归集额任务10亿元的134.6%;三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7.47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提取任务5亿元的149.32%;四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55亿元,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贷款任务6亿元的125.85%,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贷款任务7亿元的107.87%;个贷率85.43%,达到80%以上;五是逾期率0.69‰,低于省住建厅公积金贷款逾期率0.8‰控制目标;六是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875万元,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任务3500万元的196.43%,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5000万元的137.5%。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并通过验收,预期的绩效目标也基本实现,无论是取得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显著成果,同时我单位项目的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附件: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中心自评得分,我们还存在历史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的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计划购买、装修的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因消防验收不合格迟迟不能收房、装修,且信息系统、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建设等存在一定时间的建设周期,项目资金短期无法按计划支付,项目结转资金较多。

针对以上不足和今后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的需求,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心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前开展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准确性;按照“勤俭节约、保障运转”原则和政策规定编细公用经费预算,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二是严格部门预算执行,提升预算执行率。要根据《预算法》及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将预算批复进行在中心内部分解下达,保证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高预算执行的硬约束,减少指标跨年结转;要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过程环节管理,对项目支出开展进度追踪,加快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七、2020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税收入管理部门上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费用,财政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方式拨回中心使用,即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预算总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机关运行经 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住房公积金日常营运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消费的总称。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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