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1-25
  • 信息来源: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编辑: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审核: 杨文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以及遗属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编发〔2019〕60号文件,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核定编制12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预算收入总计140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7.3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09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8.15万元,同比增加10.90%,主要原因是新接收三名退休士官,单位新进一名在职工作人员。

  1. 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预算支出总计1405.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20万元,比上年增加13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199.69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项目支出1205.65万元,比上年增加14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接收三名退休士官以及服务管理对象退休待遇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307.34万元,比上年增加54.8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接收三名退休士官,单位新进一名在职工作人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我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16.51万元。其中:办公费0.11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0.07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6.72万元、福利费2.9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

  1.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无政府采购预算。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产总额244.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万元,固定资产150.42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0.4万元,同比增加4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是落实《2020-2022年军队师级以下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伤病残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方案》的收官之年,为圆满完成三年移交安置任务,须积极与军方保持沟通联系。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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