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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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
  • 审核: 黄振忠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制定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随州高新区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负责辖区内流动户外广告牌的治理和牛皮癣的清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工作。

6、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商业促销占道管理及申报工作。

参与辖区内城区客、货运站点的规划设置会审;对辖区内城市洗车站点进行统一布点和管理。

8、参与辖区内城市干道商业网点的规划和管理。

9、负责配合辖区搞好属地城市管理,做好城管进社区工作。

10、实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双重管理,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于2016年3月成立,是属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二级单位,并纳入部门预算。其内设管理科室、中队共8个,分别为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规划一中队、规划二中队、规划三中队、市容综合执法中队、乡村规划中队。本单位人员编制35人,实有人员34人,退休人数2人,另管理员3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9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9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57.43万元,上年结转12.87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增加157.69万元,同比增长16.32%,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57.69万元,同比增长16.32%。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151万元

一是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5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5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4万元。

二是按经济分类:人员支出861.2万元,同比上升151.09%,升幅原因主要是增加奖励性工资和工作人员增加1公用支出105.1万元,同比上升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项目支出归并到公用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项目支出归并到公用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9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1万元,同比增长25.53%。主要是本年增加奖励性工资预算和工作人员增加1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105.93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3万元,租赁费2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费6万元,福利费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7.71万元。

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42.5万元,同比增长40.44%,主要原因是根据《随财函【2020】16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编制2021年度公用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比上年增加19.5万元,同比增长25.53%。主要是本年增加车辆油料和车辆维修的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1年初资产总额38.88万元,同比减少98.21万元,占比降低71.68%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减少92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3.37万元,同比减少91.87万元,占比降低687%,原因是本年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减少92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25.51万元,同比减少6.34万元,占比降低24.9%,原因是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39万元,比上年减少9.79万元占比降低27.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降低。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占比增加606%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工作需要增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67万元占比降低27.2%主要原因是根据《随财函【2020】16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该项预算压减3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有3个,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 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

2、长期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取缔违规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环境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长期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违规建设整治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违规建设存量率≦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规划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长期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施工噪音、餐饮夜市油烟发现处理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空气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3、年度目标有3个,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 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

年度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取缔违规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环境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年度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违规建设整治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违规建设存量率≦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规划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年度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施工噪音、餐饮夜市油烟发现处理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空气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度没有重点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医疗(2080505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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