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 发布时间:2021-10-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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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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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承担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发动、宣传和招募,负责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指导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中心血站隶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机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党办、人事科、总务科、宣教科、质量控制与管理科、献血服务科、机采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科等13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90人,其中:在职人员76人,退休人员14人。随着采供血事业的发展,采供血量已由2013年的3吨上升到今年的8.19吨,受编制的影响,人员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根据卫生部要求2016年底核酸检测要实行全覆盖,需增加核酸检测人员6-8人,根据省委省政府101号文件及鄂编发(200827号文件 “血量在3吨以下的,以24人为基数,血量在3-10吨的,每增1吨,增配7人” 的精神,按目前采血量8.19吨计算应有事业编81个,由于编制一直得不到解决,现长期聘请临时工44人,这样造成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事业经费严重短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总收入3541.64万元,比上年2717.08万元增长30.3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财政拨款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0万元、政府一般债券增加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6.63万元(含人员经费150.63万元、项目经费546万元),比上年670万元增长3.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100%,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落实新冠核酸检测全覆盖的实验室建设经费;事业收入1536.08万元,比上年1534.83万元增长0.08%;其他收入1028.93万元(含政府一般债券916万元、捐赠货币资金105.8万元)比支年的508.87万元增长了102.2%,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加强血站能力建设经费。

2020年决算总支出3518.22万元,比去年的3365.83万元增长了4.53%。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增加的支出及政策性人员调资。其中:基本支出868.21万元比上年782.63万元增长了10.93%,主要是政策性人员调资;项目支出2650.00万元比上年2583.2万元增长2.59%,主要是疫情防控增加的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我站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的预算、无开支。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我站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的预算、无开支。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5.19万元、工程支出73.53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4.47万元,占年度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43.6%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收到抗疫特别国债280万元,用于检测新冠的核酸实验装修及设备购置支出28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资产合计7311.45万元,负债合计3142.82万元,累计盈余4168.63万元;共有车辆1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站对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核酸检测及业务运费项目和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6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

一是对绩效自评工作非常重视。随州市中心血站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站长王君道同志任组长,陈晓梅、吴大奎、吴付国、肖海波、魏存平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任组员的工作专班。

二是科学客观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认真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精神,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需要,通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20年血站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较为全面和客观的分析,总结成绩也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资金等方面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在时间安排上,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213月;实施阶段:20214月份;评价分析和报告阶段:20214月份。

全年预算支出4242.01万元,实际支出3518.22万元,使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30.63万元、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抗疫特别国债)280万元、政府一般债券916万元、新冠疫情上级转移支付466万元、接受捐赠186.8万元(其中:指定用途的货币资金105.8万元,采送血车三辆81万元)。资金拨付到位及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保障重点支出,力求将资金用于血站的创新发展和能力建设方面,全力保障随州地区的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血液标本核酸检测全覆盖,无经血传播疾病安全事件发生。                                                                                                                                                                                 

附件:2020年度随州市中心血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核酸检测及业务运费项目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4.1万元(年初预算1134.1万元,扣减上级转移支付200万元未到位),执行数为850.93万元(涉及财政当年拨款80万元、上年结转4.5万元),完成预算的91.1%。主要产出和效果:标本核酸检测覆盖率100%;血液标本检测准确率100%;试剂质量抽检合格率100%;本次评价体系从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共设15个三级指标(其中:决策设4个、产出设7个、效果设4个)。从评价分析的情况看,15个三级指标全部达成目标值。有效保证了随州地区充足及时的血液和质量安全。

附件:2020年度核酸检测及业务运行费项目自评表

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7万元,执行数为1735.96万元(涉及新冠疫情防控上级转移支付389.14万元、本级财政一般政府债券拨款915.1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79.38%。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451.04万元的差额,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估算不够准确,核酸实验室年初预算500万元实际支出280万元,差额220万元。本次评价体系从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共设15个三级指标(其中:决策设4个、产出设7个、效果设4个)。从评价分析的情况看,15个三级指标全部达成目标值。资金投向房屋建筑物464.1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84.61万元、办设备购置19.35万元、信息化网络软件5万元、家具用具6.17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56.64万元,较大的提高社会效益和产出效益。

附件:2020年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自评表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市级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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