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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州市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4-07-26
  • 信息来源:网站编辑部
  • 编辑:许静
  • 审核: 黄振忠

  关于随州市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7月24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
  随州市财政局局长  杨天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坚持服   务大局,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1.1亿元,同比增长23.1%。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4.2%,同比增长28.3%。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8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1.9%,同比增长17%;地税部门完成12.2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5%,同比增长34.1%;财政部门完成4.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3.8%,同比增长21%。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3.6亿元,占年度预算的48.7%,同比增长24.9%。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89512万元,同比增长16.7%。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600万元,占年度预算52%,同比增长21.3%。其中,国税部门完成收入81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6%,同比增长11.6%;地税部门完成收入4308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7%,同比增长23%;财政部门完成收入1038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3%,同比增长22.5%。分项目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完成3248万元,同比增长2.3%;营业税完成23660万元,同比增长39.3%;企业所得税完成6899万元,同比增长9.8%;个人所得税完成2697万元,同比增长12.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887万元,同比增长17.7%;房产税完成851万元,同比增长15.6%;印花税完成436万元,同比增长13.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93万元,同比增长0.6%;土地增值税完成4796万元,同比增长48.2%;车船税完成1348万元,同比增长19.2%;耕地占用税完成1137万元,同比增长26.9%;契税完成802万元,同比下降69%;非税收入完成11746万元,同比下降0.5%。
  3、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021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4%。同比增长1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5.3%,同比增长5%。
  (2)公共安全支出885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2%,同比增长15.3%。
  (3)教育支出945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5.5%,同比增长22.2%。
  (4)科学技术支出181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4%,同比增长1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0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1%,同比增长8%。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8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8.4%,同比增长13.3%。
  (7)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6%,同比增长13.5%。
  (8)节能环保支出330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1%,同比增长14.3%。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8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6%,同比增长8.8%。
  (10)农林水事务支出69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5%,同比增长17.6%。
  (11)交通运输支出98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7.7%,同比增长10.9%。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7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4%,同比增长15.5%。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2%,同比增长13.7%。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9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7%,同比增长3.6%。
  (15)住房保障支出63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7.6%,同比增长19.3%。
  (1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42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同比增长5.7%。
  (17)其他支出208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6%,同比增长9.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834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4.8%,同比增长68.6%。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8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761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44万元。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807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4.6%,同比增长81.1%。其中:教育支出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城乡社会事务支出117614万元(其中:十岗至历山公路建设34000万元、文化公园建设11118万元、季梁大道及解放西路建设7403万元、城南新区建设10473万元、市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10412万元、土地收储成本及其他支出44208万元);其他支出8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660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7.8%,同比增长27.4%。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84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5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83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09万元。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328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6.7%,同比增长20.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4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6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6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14年开始正式编制,预算收入测算为3951万元,预算支出安排为3951万元。预算收入需按规定由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申报。目前,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正按照《预算法》和《随州市国有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会计中介机构对市出资企业2013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依据。待相关数据出来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呈现出以下特点: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发展平稳向好,财政收入在连续多年高速增长的情况下,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8.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4.6亿元,同比增长30.4%,比全省增幅高出12.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5.8%,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7个百分点。县域财政收入增长提速,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提升。上半年,县市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2亿元,同比增收3.2亿元,占全市增收额的74.7%。县市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市的比重为68.1%,比去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市直及各县、市、区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服务发展力度加大。综合运用投入、政策、服务等各种财政手段,服务“圣地车都”建设。一是强化政策激励。从土地出让、项目扶持、税费减免、财政奖补等方面完善兴工举措,并安排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用于招商引资、精品名牌、驰名商标、突出贡献、信贷投放等各类奖励。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安排资金300万元,推动全民创业。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是助推产业升级。争取省级调度资金1.2亿元,支持齐星公司、泰晶电子、华龙车灯等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积极为企业策划、包装、申报项目32个、争取无偿专项资金3740万元。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专用汽车研究院和泰晶纳米实验室建设,落实科技创新奖励,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安排资金230万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融资环境,投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4312万元,争取省级借调资金3000万元,支持担保公司壮大实力。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金融信贷挂钩考核奖励机制,筹措1.6亿元,支持推广“助保贷”、“集合贷”,引导金融机构放大贷款10.6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改善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城投公司、建投公司经营城市,多方筹资20多亿元,支持高新区、工业园区建设和东外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和治理乱收费工作,依法取消13个部门4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严格执行涉企收费“隔离带”规定,对25家市属重点企业实行“年度定额缴费制”。四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对县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市本级安排对下专项资金6505万元,占市级可用财力10%。
  ——逐步提高保障能力。坚持以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民生投入。一是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将预算内新增财力84%用于增加人员经费,切实改善人员经费保障水平偏低的状况。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市级预算安排3737万元,支持农产品加工、木本油料、蔬菜基地和洁美家园等新农村建设;多方筹措资金1.4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加大社保投入。落实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提标政策,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资金13289万元;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筹措资金3072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安排资金1700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设立道路救助基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5861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着力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四是加大教育投入。全市投入2.7亿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加快职院和高中化债,缓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困难,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五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落实配套资金4724万元,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资金250万元,支持村级卫生室建设,改善基层医疗条件;安排资金142万元,支持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六是加大文化旅游事业投入。安排资金2000多万元,保障第六届寻根节顺利举办,支持旅游宣传促销和5A、4A级景区创建,支持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和重点文物、大遗址保护工作,加强社区文化活动室、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七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安排专项资金1800万元,支持消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健全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随州建设,保障公共安全。
  ——财政监管不断加强。一是深化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提高财政预算完整性;完善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办理公务卡1065张,公务卡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继续扩大,上半年节约采购资金2840万元,节支率达13.3%;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创新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机制,出台《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指导意见》,推动统筹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市本级民生领域的33个重点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40322万元,占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5%。二是加强财政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对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压缩预算内“三公”经费支出219万元,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完善出台了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完善预算评审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纳入评审范围,审核项目资金5.3亿元,核减政府投资5672万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对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强化债务借、用、还全过程监管;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培训班2期,培训760人次,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三是推进阳光理财。加大预算公开力度,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已按要求全面上网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公开财政专项资金40项,资金11.2亿元,涉及农户105380户。
  上半年,虽然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态势良好,但仍然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效益下滑,全市重点监控的356户企业纳税额占全市税收比重同比下降近12个百分点,部分房地产企业税收下降幅度达99.5%,烟草行业税收增速趋缓,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难度较大。二是收入结构不优,建安房地产业税收已占到我市地方税收总额的60%,增收贡献率达90%以上,税收可持续增长风险较高。三是支出压力大,政策性增支因素比较集中,提高行政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大幅增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四是受财政体制影响,市级可用财力的增长空间十分有限。对当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财税部门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变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今年预算任务。
  二、下半年工作主要措施
  为全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下半年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收入分析和监控,健全财税部门征管协调机制,狠抓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推进非税收入税式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土地出让金等政府基金收入的征缴,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围绕政策热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继续加大对上争资力度,保持上级专项资金持续增长。
  (二)加大培植财源力度。紧紧抓住转方式、调结构、增总量的有利机遇,大力推进财源建设。一是坚持扩大内需与拓展出口并重,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增强消费能力,拓展消费需求。加强流通体系建设,繁荣城乡消费市场。落实出口退税和财政补贴政策,保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推动出口结构升级。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并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整合财税资源,全力支持中国专用汽车之都建设,推动专汽产业由中低端向高端延伸。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激励机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用好节能减排优惠政策,加大对节能技改项目的奖补力度,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强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绿色财源。三是坚持政策激励和优化服务并重,促进发展环境改善。用好工业兴市专项资金,落实各项奖补政策,保障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继续支持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发展平台。加强服务专班力量,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不断提升财政服务质量。四是坚持市域经济与县域经济并重,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县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形成区域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三)加大保障民生力度。继续向四个方面重点倾斜。一是向“三农”倾斜。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持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二是向社会保障倾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政策落实;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更多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三是向社会事业倾斜。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加农村学前教育投入,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企业、社会多渠道投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支持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利益的文化建设,保障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对文化遗产、文物遗址的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大繁荣;完善公共卫生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大病医药费用负担。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扩大救助范围。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四是向民生工程倾斜。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和十件民生实事,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方筹资,确保规范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实。
  (四)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按照中央确定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范围和重点,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建立规范的透明预算制度,加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在完善绩效考评体系,规范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加强绩效问责,促进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二是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以县级为主体,全面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四是加快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依法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监督。继续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政府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五是研究完善市与高新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市与高新区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完善市与高新区的财政体制,理顺市与高新区分配关系。六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扩围政策,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停止执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五)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公务支出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巩固和扩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成果。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保障民生资金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十分艰巨,全市财政部门一定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咬定目标,强化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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