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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 发布日期:2013-10-09
  • 信息来源:网站编辑部
  • 编辑:admin
  • 审核: 黄振忠

  2012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北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重要民生工程的审计监督和服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财政和国家资金的效能,有力促进了随州“圣地车都”战略的实施和“神韵随州”的建设,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市政府着力推动科学健康、良性循环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建设,全市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2012年,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25440万元,同比增长26%。全市各级财政支出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大公共服务等方面,均有较好的成效。
  ——较好落实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税改政策得到有效推进。实施了出口退税担保政策以及为企业增加融资贷款等,支持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围绕服务“圣地车都”战略,充分运用投资、奖补、担保等各项财政手段,支持了全市经济发展。
  ——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支出及结构。进一步加大现代化农业建设和强农惠农补贴的投入,有效支持千村万塘、木本油料、蔬菜基地和新农村建设。逐步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抚恤、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财政补助标准。2012年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民生支出67380万元,占支出总量的42%。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分配管理,为推进城镇化,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审计整改工作卓有成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公开通报了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审计发现各单位存在的各类问题情况,并下达整改督查通知。各单位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共上缴财政资金3098.56万元,补缴税款和政府调控基金1047.86万元,归还挤占挪用的资金341.03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1119.94万元,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2775.40万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采纳审计意见建议223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126项。审计发现的2起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后,3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整改落实率达到91.3%。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公共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市本级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收入80394万元,同比增长36.2%。其中:税收收入60928万元,同比增长30.37%;非税收入完成19466万元,同比增长58.6%。2012年,市本级实现地方公共预算支出160068万元,同比增长22.76%。
  (二)基金收支情况。2012年,市本级基金总收入为107127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2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收入20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3124万元,育林基金收入5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76万元。市本级完成基金支出10712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317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24万元,其他支出105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基金收支平衡。
  (三)市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12年,市本级预算收入为20086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803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600万元,地方债券收入87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00万元,其他收入2100万元。市本级实现预算支出200836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16006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908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14860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在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欠拨各类专款,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12年底,因省专款到账时间晚等各种原因,市财政累计欠拨各类省专款21078.93万元,各类专款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控制存在风险。2012年底,市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代核算单位86个,所有单位报账员均使用个人银行卡代替单位账户进行资金收付,且由报账员一人管理银行卡。其中:25个为贷记卡(信用卡),其余61个为个人储蓄卡。2012年12月31日,86个单位报账员银行卡中余额524.45万元。有39个单位银行卡余额大于当日备用金余额,有77个单位累计提取现金3467.25万元。
  三是出借的财政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12年初,市财政向相关部门和企事单位出借资金余额15831.45万元,当年出借38420万元,当年归还27520万元,年底余额26731.45万元,其中:逾期未收回16431.45万元,占比61.5%。
  四是土地出让金存在应缴未缴和入库不及时现象。市城投公司收取国汽城有限公司、天宇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金11561.33万元,分别于年度结算时转入本单位经营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市国土局成交土地73宗,按合同应征土地出让金250077.4万元,已征缴入库186522.4万元,征地单位尚欠缴土地出让金63555万元。
  二、地税征管审计情况
  2012年,全市税务服务和征管质量大幅提升,税收申报率达到97.2%。地方税费实现全面增收,对地方财力贡献不断增强,完成各项税费收入921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248万元,增长29.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年初计划的113.68%,全面完成了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尤其是交通运输、房地产税收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增幅较为明显。
  但审计也发现,市地税局延压税费收入314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990万元、规费84万元、社保基金75万元),将资金存入地税收入待解户和社保基金收入待解户。滞收人保财险随州公司2012年度税款18.15万元。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共组织审计了曾都区政府及3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并延伸审计了25个下属单位。在对3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的审计中,共审计收入资金71140.57万元,支出资金64648.9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18个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较好,经费收支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各部门和单位共健全和完善了84项财经及内控管理制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有效,预算的整体约束力进一步增强,财经管理进一步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少数单位存在预算管理不够、经费支出依赖非税收入、违规收费摊派、挪用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偏高、内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严谨等现象。
  一是部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控制管理不严格。曾都区财政为平衡预算,虚列本级财政配套支出3471万元,预算内专项资金滞留少拨、欠拨7504.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未到位6186.87万元。6个市直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发放奖励补助427.87万元。7个部门和单位的支出总额超预算3866.7万元,且各单位收支总额超预算幅度均在30%以上。
  二是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有9个部门和单位共挤占挪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相关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等各类专项资金1688.6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开支、购置车辆、发放绩效工资补助等。
  三是违规收费和摊派问题比较突出。有21个部门和单位以会议费、资料费、宣传费、管理费、协调督办经费、补偿费、平台建设经费、援疆经费等名义共计违规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所辖单位收取、摊派各类费用5722.6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开支。
  四是应缴未缴各类税费。11个单位共计少缴漏缴各类国有资产占用费、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上缴财政的资金1043.17万元。其中:少缴个人或企业所得税现象及截留国有资产占用费现象较为突出。
  五是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不严。4个单位存在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单位直接从非税专户中列支基建工程款;非税收入资金不入账,直接坐收坐支等。
  六是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内部控制和制约机制欠缺,大额开支报销手续不规范不完备,专项资金未按要求设置专账专户管理。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和处置不规范,不完整,造成损失浪费。个别单位存在坐收坐支、超额现金结算、公款私存、私人账户当做单位账户使用以及多头开户现象。还有个别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真实、会计资料反映不全面,工程监管失控,工程结算资料缺乏真实性等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单位存在虚假不合规及作废发票报销费用现象,在本次审计中,涉及金额达540.73万元。
  七是“三公”经费支出比例过大。在审计的年度内,30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计 8997.15万元。有15个单位招待费开支占公用经费开支的比例较高,最低为12.1%,最高达35%。有3个单位账面列支向客人赠送土特产、茶叶、高档烟酒以及礼品等支出122.97万元。有4个单位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定额差旅补助121.28万元。有1个单位超预算55.4万元购置车辆。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严格执行《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了审计全覆盖,对6个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和造价工程师主审制度。共对开发区平台建设项目、炎帝神农风景区建设项目、花溪河治理工程、青年路改造工程、大洪山风景管理区建设项目等3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总造价8.03亿元,审减8481.42万元,平均审减率为10.56%。审计表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加强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建设项目质量,化解建施双方矛盾纠纷,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审计发现,少数工程建设项目还存在不按规定招投标、违规转包、变更控制不严格、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对全市各级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及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全市各级政府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开展棚户区改造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扶持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市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9927.7万元,支出19450.17万元,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8000套,竣工56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800户,棚户区改造4000户,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1700户33700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保障家庭总人数10.89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11.6%。但审计也发现,曾都区和广水市存在个别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设计、监理、招投标和变更等程序不合规以及1363套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等问题。随州市本级也存在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信息动态监测不及时,住房保障退出机制不完善以及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等问题。
  2、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调查情况。对全市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连续3年开展跟踪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4334.55万元,审减节约工程建设资金544.35万元,并对部分中小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情况表明,我市对校舍安全建设项目进行了科学规划,在投资建设、质量监督、内控制度、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大了实施和管理力度,促进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改善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保障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但在审计中也发现,教育债务增加、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等问题。全市各级因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共新增债务1056.15万元。抽查全市各级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发现,有38个项目1865.2万元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或相关单位不具备勘察、监理资质以及违规转包或分包等,10个项目未开展竣工验收或竣工决算即投入使用,3所学校在抗震设防及消防验收等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六、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今年8月份以来,市审计局抽调70余名审计干部,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对市、县、乡三级政府截至2013年6月底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调查500多个政府部门、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审计情况表明:近年来,全市政府性债务有较快增长,但债务规模占GDP比例不高,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同时发现,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性较大;二是融资平台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三是教育部门整体自行偿债能力不强;四是通过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拖欠和集资等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规模大、融资成本较高。五是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及债务资金使用不合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七、加强市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优化配置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财政收支结构的优化统筹,综合平衡“财权和事权”,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注重增收节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结合随州实情,优化财政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科学管理和实施资金拨付,科学考核和评估财政资金支出效益,促进预算安排支出的资金形成实际工作量,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改善民生。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二)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一是正税清费。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性资源收入等各类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完善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同时,及时清理各类政府性收入和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促进各类预算有机衔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约束力。二是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制度。编制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的财务情况报告,全面反映各部门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三是细化预算编制。参考以往年度决算情况,根据实际用途,规范预算口径,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标准。四是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广泛培植税源,加强税收依法征管
  认真调研随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利用好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税政策利好,继续按照“放水养鱼”的原则,清理规范各级各类财税优惠,加快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促进随州“圣地车都”建设的财税政策,维护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地推动转型发展,从而,广泛培植税源,增强税收潜力。同时,也要定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加大税务工作稽查力度,杜绝各类假发票,促使各项税收颗粒归仓;加强土地收入、城市建设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专项收入征管力度,加快推进财政非税收入征缴改革,增强政府统筹安排各项收入的能力。
  (四)优化力量部署,深化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监督管理
  加大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定,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违纪违规及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重点控制随意变更、二次经营等问题,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完善民生等各类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住资金流程主线,从立项安排、资金拨付,到管理使用,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督,确保每笔专项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五)强化财务管理内部制约机制,推行阳光科学理财
  一是继续清理财政专户,将财政资金全面纳入国库统一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增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法治意识,强化各单位财务审计人员的监督职责和财经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三是稳步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开支、审计及整改等情况的公开力度,让全体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和评议,促进提高预算执行和审计整改质量。四是加强对各部门银行账户和公务卡的监控,完善账户日常审批管理和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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