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0-02-08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编辑: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个贷管理科、内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直属营业部、广水办事处、随县办事处。从业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1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84万元,上年结转523万元。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87万元、增加25.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了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购房费(尾款)及装修费。二是人员费用晋级增长。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407万元,较上年增加287万元、增加25.63%。其中:基本支出656.41万元、项目支出750.59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578.84万元、公用支出77.57万元。支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积金专项运营经费中新增了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购房费(尾款)及装修费。二是人员费用晋级增长。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4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9.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5.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了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购房费(尾款)及装修费。二是人员费用晋级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59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7.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14.00万元、福利费17.90万元、日常维修费0.6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64万元、电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万元、其他费用0.50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预算61.7万元减少12.11万元、减少19.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较上年268万元减少113万元、减少42.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信息管理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开发费。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有办公用房384平方米、业务用房3280平方米,执法执勤用车2辆,通用设备374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止2019年底,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值5104.71万元,较上年减少318.22万元、减少5.87%。其中:流动资产1699.45万元,较上年增加227.5万元、增加15.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付账款;固定资产原值3351.29万元,较上年增加2429.77万元、增加263.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用房验收后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561.92万元,较上年增加410.01万元、增加269.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综合服务平台开发等验收交付使用后转为无形资产;在建工程0元,较上年减少2877.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用房转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等转无形资产。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50万元,比上年减少2.53万元、减少28.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对比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加1.44%,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前夕,上级部门的检查、同行间的交流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对比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万元,比上年减少2.55万元,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向市财政局上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管理费用,市财政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方式拨回管理中心使用,即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预算总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和公用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保障住房公积金运营及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消费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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