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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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核: 杨文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林业、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古树名树保护。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规划。指导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竣工核实。办理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承担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四)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负责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七)组织全市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落实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自然资源、林业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林业、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科技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林业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林业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承担市相关议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设1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绿化科、森林资源科、建设工程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测绘地理信息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8人、行政工人编制2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7人、行政工人2人、聘用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19个: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随州市国土整治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随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随州市森林火灾预防中心、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随州市规划展览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随州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实有人数572人,在职人数364人,其中行政人数38人、行政工人2人、事业在职人数290人、聘用人数34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20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收入预算总计14910.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4849.8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380万元,事业收入3210.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7.43万元,其他收入2067.90万元,上年结转2934.3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16191.94万元减少1281.88万元,减少比例7.9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汇总不再包含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随州市森林公安局预算数据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预算合计3669.6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264.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00万元,其他收入6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98.1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4679.38万元减少1009.71万元,减少比例21.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随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及勘界立标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支出预算合计14910.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97.75万元,农林水支出2440.2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2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0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47.7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16191.94万元减少1281.88万元,减少比例7.9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汇总不再包含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随州市森林公安局预算数据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预算合计3669.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9.36万元,农林水支出374.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38.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7.7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4679.38万元减少1009.71万元,减少比例21.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随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及勘界立标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合计84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4.86万元,农林水支出1698.7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4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47.7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9188.23万元减少696.23万元,减少比例7.5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汇总不再包含随州市森林公安局预算数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3062.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9.36万元,农林水支出374.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7.77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3936.65万元减少873.98万元,减少比例22.2%。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186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48万元,项目支出1071.4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3012.18万元,减少了1151.22万元,减少比例38.22% 。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预算。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102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7万元,项目支出887.4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2346万元,减少了1316.64万元,减少比例56.12% 。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2022年度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预算机关运行费用356.23万元,其中:办公费27.71万元,印刷费17.48万元,水费2.64万元,电费26.66万元,邮电费10.68万元,物业管理费9.07万元,差旅费3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2万元,维修(护)费10.48万元,会议费4.59万元,培训费5.75万元,公务接待费9.14万元,专用材料费0.05万元,专用燃料费0.05万元,劳务费13.68万元,委托业务费9.25万元,工会经费42.68万元,福利费4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5万元,其他交通费33.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386.98万元减少了30.75万元,减少比例7.9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机关预算运行费用97.23万元,其中:办公费3.3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7.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32.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98.81万元减少了1.58万元,减少比例1.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2872.04万元:其中服务类2640.64万元,货物类231.4万元。比去年总计4080.2万元减少了1208.16万元,减少比例29.6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有信息化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勘察业务等项目政府采购预算。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2174.74万元:其中服务类2119.74万元,货物类55万元。比去年总计2448.2万元减少273.46万元,减少比例11.17%,主要原因减少了地质公园勘界立标、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等项目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年初,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汇总资产总额22464.29万元,流动资产15221.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242.84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36752.67平方米,原值6709.12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汽车27辆原值518.22万元)。资产总额比2021年度年初资产总额23137.67万元减少673.38万元,减少2.91%,主要原因是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截止2022年年初,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3493.69万元,流动资产935.55万元、固定资产2558.14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13769.2平方米原值2790.2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357平方米原值2305.0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汽车4辆原值71.35万元)。资产总额比2021年度年初资产总额3284.33万元增加209.36万元,增加6.37%,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结转资金待支付。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49万元, 比去年73.87万元减少7.38万元,减少比例9.99%,主要原因是公出国(境)计划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2万元,比去年11.5万元减少了9.3万元,减少比例80.87%,减少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计划减少

公务接待费10.64万元,比去年10.39万元增加了0.25万元,增加比例2.41%,增加原因是预算的接待批次、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65万元,比去年50.98万元增加了2.67万元,增加比例5.24%,增加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林长制工作业务量增加导致用车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预算安排。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万元,  比去年29.49万元减少6.49万元,减少比例22.01%,主要原因是一暂时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二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降低。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6.5万元减少6.5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原因是暂时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去年2.5万元增加了0.5万元,增加比例20%,增加原因是预算的接待批次、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去年20.49元减少了0.49万元,减少比例2.39%,减少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降低;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绩效目标值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支出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

2、项目支出包括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项目随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项目,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体检项目, 随州市2022年度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产品质量检查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资源管理项目, 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保护目标自查评估项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值评估项目,林长制工作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业务管理的更好开展。

3、2022年我局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工作的发展。

(二)部门绩效总目标——年度目标

目标1、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加快构建“三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

目标2、推进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目标3、优化项目规划审批服务。

目标4、强化项目用地用林要素保障。

目标5、加强用地保障制度创新。一是进一步厘清用地保障责任边界,二是梳理出台我市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选址、规划条件编制的各项工作流程,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高效、优质的规划服务,三是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四是持续推进“地等项目”机制。

目标6、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在摸清园地、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和闲置低效村庄建设用地等宜耕资源潜力的基础上,督办各地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筹措,加大土地开发、旱改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各类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力度。

目标7、持续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落实“增存挂钩”要求,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争取更多的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

目标8、多措并举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一是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力度、二是强化整改规范审批管理、三是加大违法打击处理力度。

目标9、加强矿产地质灾害治理。一是抢抓矿业权整合机遇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废料综合利用、三是打造国家绿色矿山、四是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是要抓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目标10、全面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严格落实一方案四制度的林长制推进体制,加快林草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体制和制度创新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体检

项目名称: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体检项目总预算金额:2000万元

项目当年预算:500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项目绩效总目标:到2022年底,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建立我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适应实施新时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形成全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随州高质量发展。强化区域协调,落实上位规划要求。通过规划引领发展,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

(二)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项目名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项目总预算金额:397.77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环发[2019]29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通知》(鄂财环发[2020]14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环发[2020]27号)

项目绩效总目标:

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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