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18-02-02
  •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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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2018年全市林业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随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政府基金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重要事项的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第三部分 随州市林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下设市森林公安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管理站、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国有大洪山林场6个二级单位。下设单位财务均独立核算。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直林业部门实有人数243人,在职134人,行政编制24人,行政工人2人,事业编制37人,事业在职编外73人,以钱养事2人,自聘8人,离休1人,退休108人。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植树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计划与资金管理科、林业产业科6个职能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6人(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2人还未纳入预算),其中干部13人、职工2人、自聘1人。离退休9人。
  三、2018年全市林业工作重点

(一)全市林业工作奋斗目标

全市林业产品总产值力争同比增长1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同比增长0.05%、森林蓄积量增长3%,林地、有林面积保有量分别稳定在50.5万公顷和48.5万公顷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

(二)全市林业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国土绿化。实施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自然生态恢复工程,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二是加强资源管护,严守绿色底线。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与管理,进一步强化天然林保护,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加大对破坏林业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突出区域保护,加大建设力度。四是加快绿色富民产业建设。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特色增长极建设,加快实施林业碳汇工程,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五是加强林业生态安全建设。加快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疫体系建设,加快林业信息化体系建设。

第二部分 随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1、林业部门

2018年预计收入总计421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91.21万元,其他收入1537.58万元,上年结转783.2万元。较上年减少222.52万元,同比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要求压缩工作经费,减少不必要开支。

2、林业局机关

2018年预计收入总计65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5.55万元(经费拨款197.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5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8.01万元),其他收入34.4万元,上年结转27.43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安排175.02万元,同比上升36%。主要原因是:一是精准灭荒任务加重;二是今年开展第五次全省森林资源普查;三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形势严峻。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林业部门

本年支出总计4211.99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45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1.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25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8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3.41万元,林业事务支出339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29万元。较上年减少222.5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要求压缩工作经费,减少不必要开支。
    2
、林业局机关

本年支出总计657.38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4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16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97万元,林业事务支出59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2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安排175.02万元,上升36%。主要原因是:一是精准灭荒任务加重;二是今年开展第五次全省森林资源普查;三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形势严峻。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林业部门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91.21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性支出76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8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1.09万元,林业事务支出162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44万元。较上年增加629.85万元,上升67%。主要原因是:一是精准灭荒任务加重;二是今年开展第五次全省森林资源普查;三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形势严峻。
  2、林业局机关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5.55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4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18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97万元,林业事务支出53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2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安排249.34万元,上升72%。主要原因是:一是精准灭荒任务加重;二是今年开展第五次全省森林资源普查;三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形势严峻。

四、政府基金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重要事项的说明
  1、林业部门

2018年市林业部门行政运行费331.694万元,其中:办公费10.47万元、印刷费1.09万元、水费0.98万元、电费8.08万元、邮电费6.52万元、取暧费1.53万元、物业管理费1.05万元、差旅费185.44万元、因公出境费1.7万元、维修费0.98万元、会议费6.35万元、培训费5.47万元、公务接待费6.48万元、工会经费15.39万元、福利费19.2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9.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万元。较上年减少50.29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为局机关2018年有两位新进人员还未曾纳入财政预算。
  2、林业局机关

2018年局机关行政运行费为81.61万元,其中:办公费3.54万元、印刷费0.17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1.53万元、邮电费2.1万元、取暧费0.29万元、物业管理费0.51万元、差旅费44.01万元、因公出境费1.7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工会经费2.05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

局机关行政运行费较上年减少18.5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为局机关2018年有两位新进人员还未曾纳入财政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1、   林业部门

2018年林业部门政府采购数量为361次(台、套),总金额为605.11万元,其中:林业局机关政府采购数量为43次(台),总金额为240.4万元;森林公安局采购数量为18次(台),总金额为344.71万元;随城山森林公园采购数量为300套,总金额为20万元。预算较上年减少741.99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为去年我局有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采购。

2、林业局机关

2018年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数量为43次(台),总金额为240.4万元,其中:大型会议服务18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22.4万元,办公设备86万元,其他办公设备53万元,办公用品采购6.4万元,公务车维修保养4万元。房屋修缮15万元,其他服务520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6万元。预算较上年增加200万元,上升500%。主要原因是:一是精准灭荒任务加重;二是今年开展第五次全省森林资源普查;三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形势严峻。

第三部分  林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林业部门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8.33万元,财政拨款18.81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同比增加3.9%。主要原因为林业项目资金增多,省级部门检查验收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公务接待费15.48万元(财拨6.06万元),较上年增加2.46万元,同比增加18.9%。主要原因为林业项目资金增多,省级部门检查验收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因公出国6.7万元(财拨1.7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同比增加9.8%,主要是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

公务用车26.15万元(财拨11.05万元)。较上年增加2.55万元,同比增加10.8%。主要原因为林业项目资金增多,省级部门检查验收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较上年无变化。

2、林业局机关 “三公”经费预算19.4万元,财政拨款18.4万元。较上年增加0.65万元,同比增加3.5%。主要原因为林业项目资金增多,省级部门检查验收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公务接待费5.6万元(财拨4.6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同比增加1%。主要原因为林业项目资金增多,省级部门检查验收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增加。

因公出国6.7万元(财拨6.7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同比增加9.8%。主要原因是考虑物价上涨因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财拨7.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较上年无变化。

林业部门未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1.52万元。
  林业局机关未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

第四部分  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3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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