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10-25
  •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 编辑:市水利局
  • 审核: 水利和湖泊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四、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水库(湖泊)、河道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县(市、区)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水库(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主要河流和大中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组织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工作,指导市内河库(湖)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2)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水利系统纳入决算管理的单位共6个,主要包括水利局机关、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市随中灌区管理局。市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八科一室,机关行政编制23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3个。年末实有在职行政公务员22人,“以钱养事” 3人,退休9人(含遗属1人),另有挂职锻炼及临时工作人员12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7年决算收入总计551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8.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82万元,,事业收入15.37万元,其他收入321.8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4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2456.52万元相比增加1582.29万元,增加64.41%,主要是2017年年初预算时没有将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纳入预算造成的。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7年决算收入总计1720.75万元,比上年增加58.05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67万元,其他收入210.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3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998.63万元相比减少219.96万元,减少22.03%,主要是非税收入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减少造成。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7年决算支出总计551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86万元,项目支出2086.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62.20万元。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7年决算支出总计1720.75万元,比上年增加58.05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66.61万元,项目支出435.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18.53万元。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6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7万元,增加0.7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车改革时车辆运行维护经费2016年底未及时结账一直到2017年年初结账造成的。其中:(1)2017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8.58万元,2017年度实际支出7.3万元,比预算减少1.28万元,减少17.53%;(2)2017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3.31万元,2017年度实际支出1.84万元,比预算减少1.47万元,减少44.41%;(3)2017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费9.6万元,2017年度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2万元,增加30.41%。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随州市水利局(汇总)共有公务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防汛专用车1辆,移动照明车1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29万元,比年初预算19.47万元增加2.02万元,增加10.48%,比上年增加5.92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1.47万元,共接待243人次。比年初预算2.37万元减少0.9万元,减少37.97%,比上年减少3.37万元,减少71.0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减少;。
  (2)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7.3万元,与预算一致,比上年增加7.3万元,主要是2017年局领导1人随省水利厅到美国考察培训21天(含往返)。
  (3)2017公务用车2辆运行维护费12.52万元,比年初预算9.6万元增加2.92万元,增加30.41%,比上年支出增加1.89万元,增加17.7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车改革时车辆运行维护经费2016年底未及时结账一直到2017年年初结账造成的。随州市水利局(本级)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10.43万元,比预算95.9万元增加14.5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机关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9.56万元,印刷费3.08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1.01万元,电费12.88万元,邮电费4.47万元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29.01万元,维修(护)费8.42万元,租赁费0.32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元,专用材料费3.45万元,劳务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0.18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31万元。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8.07万元,比年初预算42万元减少3.93万元,比上年决算74.88万元减少36.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全部用其他收入支付。其中:办公费2.27万元,印刷费0.24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2.56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12.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3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委托业务费0.18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45万元。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万元,防汛物资采购21.5万元;小型水利工程维护25万元。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防办购买浴室柜一台、采购电脑6台、机房购买视频保护系统及门禁系统等。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随州市水利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决算也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随州市水利局(汇总)共有公务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防汛专用车1辆,移动照明车1辆。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水利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2017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重点评价项目1个(水资源费项目134.9万)。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市水利局实施的“水资源费”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呈现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持续向好趋势,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为随州水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8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随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1.45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评价内容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投 入

15

15

过 程

53

46.45

产出及效果

32

30

总 分

100

91.45

  

  

 

 

 

 

 

 

  2017年水资源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准则

准则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投入

15

10

项目过程

25

22

项目产出

30

30

项目效果

30

25

综合绩效

100

87

 

 

 

 

 

 

 

发现的问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不够科学,项目收入支出预计不准确,对部门职责的特殊性设立绩效指标不够准确合理,这些都有待我们学习和提高。
  3、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2017年绩效自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018)效评字004号市水利局整体支出(2018)效评字市水资源费项目支出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市水政监察支队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