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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10-25
  • 信息来源:市粮食局
  • 编辑:市粮食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市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市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六)指导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报送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组织落实全市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全市粮食行业管理。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调控科、监督检查科、财务审计科、仓储科、产业发展科。人员编制数15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7人,其中2017年增加退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去世1名,实际比去年年底退休人员增加1名。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2017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局属二级单位2个,分别是随州市军粮供应中心和随州市粮食质量监测站。其中随州市粮食质量监测站于2017年底整体划转到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汇总)2017年收入总计637.5万元,比上年增加97.47万元,增加18.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22万元,比上年增加70.08万元,增加21.16%;上级补助收入54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增加124.07%;事业收入12万元,比上年减少13.93万元,减少53.72%;其他收入132.93元,比上年减少6.27万元,减少4.5%; 上年结转和结余3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7万元,增加267.5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5万元,比上年减少8.59万元,增加87.3%。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收入总计492.56万元,比上年增加56.79万元,增加13.0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45万元,比上年增加36.17万元,增加12.55%;其他收入132.01元,比上年减少7.19万元,减少5.17%;上年结转和结余3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8万元,增加335.3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汇总)2017年支出总计637.5万元,比上年增加97.47万元,增加18.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3.66万元,比上年增加32.8万元,增加7.44%;项目支出111.41万元,比上年增加63.32万元,增加131.67%;年末结转和结余52.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3万元,增加2.6%。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支出总计492.56万元,比上年增加56.79万元,增加13.0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8.69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万元,增加3.64%;项目支出81.08万元,比上年增加37.48万元,增加85.96%;年末结转和结余42.79万元,比上年增加6.35万元,增加17.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汇总)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1.9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51.11万元,减少47.25%,主要原因随州市级战略储备粮项目388万元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非预算单位,年底未纳入决算数据;比上年增加67.83万元,增加20.93%,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76.54万元,比上年增加56.88万元,增加17.79%,;项目支出15.4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5万元,增加243.88%。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20.9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5.34万元,减少51.83%,主要原因随州市级战略储备粮项目388万元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非预算单位,年底未纳入决算数据;比上年增加32.7万元,增加11.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5.87万元,比上年增加27.59万元,增加9.57%;项目支出5.11万元,比上年增加5.11万元,增加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汇总)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35元,减少33.96%,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二级单位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2017年度实际未开支;比上年支出增加4.54 元,主要原因是: 2016年度财政资金拨款不足,三公经费开支大多数用其他收入支付。其中:
  1、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共接待26批次共140人,比年初预算减少0.55万元,减少29.41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减少;比上年支出增加1.3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资金拨款不足,三公经费开支多用其他收入支付;
  2、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3、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3.2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3元,减少8.4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开支;比上年支出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资金拨款不足,三公经费开支多用其他收入支付。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5元,减少29.9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2017年度实际未开支;比上年支出增加4.5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 2016年度财政资金拨款不足,三公经费开支全部用其他收入支付。其中:
  1、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共接待26批次共140人,比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少10.2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减少;比上年支出增加1.3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资金拨款不足,三公经费开支全部用其他收入支付;
  2、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3、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3.2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3万元,减少8.4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开支;比上年支出增加3.2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资金拨款不足,三公经费开支全部用其他收入支付。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汇总)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6.86万元,比上年增加36.86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全部用其他收入支付。其中:办公费0.97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4.19万元,邮电费2.18万元元,差旅费7.42万元,维修(护)费0.42万元,会议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元,劳务费0.41万元,委托业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6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84万元。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5.35万元,比上年增加35.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全部用其他收入支付。其中:办公费0.72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4.19万元,邮电费2.03万元,差旅费7.24万元,维修(护)费0.42万元,会议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劳务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6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84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汇总)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采购两台电脑。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采购一台电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粮食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粮食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2个,为随州市级储备粮项目和军粮供应管理与服务项目。2017年度随州市粮食局项目资金预算391万元,执行数378.69万元。其中:随州市级储备粮项目,全年预算数388万元,执行数378.36万元;军粮供应管理和服务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0.33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的实施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需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保证部队军粮供应,服务好部队。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粮食部门工作能力与服务效率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7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0.06分,绩效等级为优。
  发现的问题:军粮供应管理和服务项目执行率偏低。该项目资金计划年底慰问部队使用,因2017年12月20日财政支出系统关闭,项目未及时开展,资金被财政作为上年结余指标收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
  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三是继续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和项目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四、说明
  随州市粮食部门项目绩效评价二级单位不包过随州市粮食质量监测站,但随州市粮食储备公司项目经费计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随州市粮食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随州市粮食局2017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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