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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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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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招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市招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招商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参与全市对外开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网络招商的平台作用。

  (四)根据授权,承办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国家、省政府举办的经济合作活动。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机制体制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推介洽谈和重要客商的接洽工作。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储备和发布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承担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办和年度考核,对全市招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八)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跟踪服务;参与协调解决全市外来投资企业各类问题和投诉。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商局部门基本情况

  市招商局部门决算包含本级预算1个单位。

  本单位2017年末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以钱养事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8,其中在职人员8人。

  市招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投资促进科

  (三)投资服务科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02.08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158.87万元,减少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73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241.22万元,减少52.3%,主要因为一是压缩减少项目支出,二是结余结转项目资金82.3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02.08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158.87万元,减少34.5%。其中:基本支出166.30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18.84万元,减少10.2%,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35.12万元,比上年相比增加26.87万元,增长24.8%,项目结余结转0.66万元。主要是因为当年项目进度加快,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73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141.3万元,增长180.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二是年初未将年终奖金列入预算。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42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52.97万元,增长21.3%,其中:基本支出166.30万元,项目支出135.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二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三是将年终奖金列入预算拨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3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87.87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公务员薪酬改革后工资增加,二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3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78万元,较上年减少2.81万元,减少50.3%;较年初预算减少2.22万元,减少44.4%,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用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8万元,较上年减少2.72万元,减少56.7%,较年初预算减少1.37万元,减少38.6%;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较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基本持平。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余人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市招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5万元,比上年减少36.13万元,减少56.4%,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同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大幅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市招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招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招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招商局组织对2017年度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自评,绩效自评结果优秀。2017年,全市实际利用内联资金308.6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4.6%,同比增长14.7%。全市全年新签订项目16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2个,合同金额277.6亿元。

  1、突出特色,围绕主导产业招商。围绕建成专用汽车、食品工业千亿元产业集群,进行重点谋划、重点包装、重点突破,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立足做大增量,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医药化工、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为重点,依托华能、中广核、华润、程力、恒天汽车、泰晶科技等龙头企业,积极开展精准、高效地定向招商,引进与其相配套的关联企业落户随州,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2、拓宽渠道,创新方式灵活招商。一是利用好中博会、厦洽会、鄂港粤、寻根节等国家和省、市开展的经贸活动,开展点对点招商。2017丁酉年炎帝故里国际经贸洽谈会,共邀请国内外50家企业100余名客商参会,对接项目50多个,现场签约13个,投资总额176亿元。二是组建9个产业招商分局实行专业招商。三是对投资意向明确、条件成熟的重点项目,市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小分队招商。四是发挥在随企业、随州在外商会、随州籍企业家在招商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以商招商,聘请招商顾问招商。

  3、夯实基础,提升招商工作精度。不断完善招商项目库建设,加强对国内外500强和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活跃地区的企业和湖北商会的梳理对接,编印了随州投资指南、招商手册、重点目标企业目录,制作了《随州欢迎你》宣传片,着重突出与随州产业对接的项目,实现专业化精准招商。

  4、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引进项目。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招商引资项目领导包保制,建立项目引进评审机制,完善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实行项目五星级管理。建立项目督办跟踪机制,对重点在建项目和签约项目“一月一督办、两月一通报、季度一观摩、半年一总结”。

  5、优化环境,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等有关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政策,制定出台了《随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暂行规定》,拟定了《随州市产业招商顾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打造招商洼地。出台了《随州市关于对重点企业实行“五个一”包保服务的通知》,在市高新区设立政务服务局,“一枚图章管审批”,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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