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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8-10-22
  • 信息来源:市政府扶贫办
  • 编辑:随州市乡村振兴局
  • 审核: 黄振忠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办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单位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三公”经费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算表
      一、部门收支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7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项目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核。
  4.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检查指导。 
  5.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口驻村扶贫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6.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组织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8.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市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扶贫开发科、老区建设科、扶贫信息中心。共有机关人员9名。其中9名机关人员中,有行政编制人员7名(5名在编在岗,1名不在编在岗,1名为2017年选调未满试用期),事业编制人员2名。

  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2017年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了5名干部到市扶贫办挂职,其中副处级干部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名,挂职期为2年。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初预算安排收入、支出16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14.44万元,净增54.34万元,增幅度47.48%。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04.37万元,较上年增长19.12万元,增幅22.46%;其它收入20.62万元;上年结转43.79万元,较上长增长14.47万元,增幅49.35%。 变动原因主要是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直接下达安排到县(市、区)财政部门。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安排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232.17万元,与上年194.12万元,净增38.05万元,增幅度19.6% ;2017年度共公预算支出17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216.87万元,净减37.3万元,减少幅度17.2%。变动原因主要是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安排下达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扶贫办只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17万元和基本支出179.57万元,无各项其它收入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总额71万元,其中(1)办公费2.16 万元,比上年2.92万元,减少26.0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2)印刷费3.11万元,比上年9.84万元,减少68.4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3)水电费0.72万元,比上年0.85万元,减少15.3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4)邮电费1.81万元,比上年1.28万元,增长41.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扶贫办合署办公;(5)差旅费10.68万元,比上年10.09万元,增长5.8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扶贫办合署办公;(6)会议费0.39万元,比上年7.49万元,减少94.7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7)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上年2.88万元,减少75.7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8)公务用用车运行费2.6万元,比上年3.50万元,减少90.2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没有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部类总额账面值为1121467.31元;固定资产总额账面值为456740无形资产总额账面值为0元。我单位各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1)通用设备总值405238元;(2)车辆总值236415元;(3)家具、用具、装具、总值51502元。
  截至2016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类总额账面值为7242860.6元;固定资产总额账面值为350800元;无形资产总额账面值为0元。我单位各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1)通用设备总值336798元;(2)车辆总值236415元;(3)家具、用具、装具、总值14002元。
  相比较,固定资产增加105940元,增幅71.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工作人员。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3万元(公务用车经费 2.60万元(保留1辆应急公务用车,2017年没有新购置公车)、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7万元(共接待8批次87人))。比上年6.38万元,净减3.08万元,减少48.27%;比预算7.87万元,减少4.57万元,减少58.0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会议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支出0.39万元,比上年支出7.49万元,净减7.09万元,比预算0.5万元,增加0.11万元,增幅度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对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政策精神要求需要贯彻落实,多次召开会议。

  培训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支出4.29万元,比上年支出0.83万元,净增3.46万元,比预算0万元净增4.2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开展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2017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办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通知精神,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结合单位整体支出的实际情况,在市财政局指导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市扶贫办2017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随州市财政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综合科、扶贫开发科、老区建设科、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单位法定代表人董高友,市扶贫办有行政干部7名(在编5人,不在编2人),挂职党组成员3名、普通干部2名,扶贫信息中心(2017年成立的事业单位)干部2人,劳务派遣岗位1名(司机),公益性岗位2名,共17人。
  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支援工作。三是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核;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四是负责全市脱贫成效评估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和检查指导。五是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口驻村扶贫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六是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七是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八是承担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市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九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整体预算投入情况
  2017年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整体预算收入是23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17万元。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一)预算资金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预算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办法,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杜绝乱设账,账外账等现象发生,对专项资金严格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使用。
  2、财务管理措施
  设立财务专用账户,该账户是国库统一开设和确定的。支付的资金支出,都由银行转账支付。凡实行采购的物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拔付到销售商,并且是转账形式。
  3、资金管理执行情况
  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及八项规定措施执行,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专用。
  四、总体预算执行绩效情况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321725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2321725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本年实际支出总额为1795731.12元,其中:2017年财政拨款支179573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731.12元。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085742.96元,主要用于扶贫办机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及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6500.16元,主要用于扶贫办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转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068元,主要用于扶贫办机关住房公积金等;赠与支出1000元主要用于捐赠青少年丛书;其他资本支出112420元,主要用于扶贫办机关办公设备购置。
  3、2017年初预算安排收入、支出168.78万元,2017年市扶贫办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32.17万元,支出共计179.57万元。总体支出超出年初预算10.79万元,支出完成率为106.40%,差异原因分析。因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扶贫办机关合署办公,而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收入、支出时又没有考虑扶贫攻坚办的各项公用经费开支纳入预算。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3万元(公务用车经费 2.60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7万元),比预算7.87万元,减少4.57万元,降低58.07%。
  从上述绩效目标看出,2017年度预算目标完成较好,预算目标没有进行调整,公用经费控制良好,“三公经费”同比下降71.22%,支出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100%,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资金使用比较规范,固定资产全部纳入财政国资管理系统监管,全部实行精细化管理。人员工资的支付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人社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无超支乱发现象。
  五、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的规定,我办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我办预算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评,其评价结果为:自查分值为98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六、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全市扶贫攻坚办工作任务繁重,省、市对精准扶贫工作高度重视,检查督办活动多,所需资金经费量变化大,预算执行有变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随办文[2015]26号)文件要求,市扶贫攻坚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其日常业务开支在市扶贫办单位列支,但年初工作经费(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和脱贫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经费)没有列入市扶贫办部门预算,由市领导根据市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从市级财政扶贫预算资金中审定批拨到市扶贫办。建议市财政局年初将市扶贫攻坚办公室各项工作经费编制入市扶贫办部门预算,减少预算执行差异性。
  七、后续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办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管理细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自身职能,加强服务,为随州市扶贫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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