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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8-10-18
  •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黄振忠

  目录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4、依法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5、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审核工作。
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8、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9、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质量安全信息。
10、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11、负责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2、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共4个。
1、随州市食品稽查局
2、随州市药品稽查局
3、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4、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由于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已于2016年底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列出来)
本部门2016年末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4人,工勤编制1人,以钱养事编制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2017年预算总收入3148.41万元,其中:本年安排2803.97万元,上年结转344.44万元。按收入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收入1515.83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9%;其他收入1288.1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0%。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2017年预算总支出314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97.9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8.05%;日常公用支出352.2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1.18%;项目支出1598.1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0.77%。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7年预算总收入910.97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896.4万元,占98.4%;其他收入14.57万元,占1.6%。

  4.预算安排总支出为1077.13万元(含上年结转166.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4.81万元,占34.8%;公用支也131.16万元,占12.18%;项目支出571.16万元,占53.02%。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决算收入总计1468.96万元,较上年减少127.2万元,比例为7.97%。其中:财政拨款1329.91万元,占总决算收入的90.53%,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收入15.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6%,较上年减少7.22万元,减少比例为31.78%;年初结转和结余123.5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41%,较上年增加37.74万元,增加比例为44%。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收入总计799.69万元,较上年减少59.83万元,比例为6.96%,较预算减少12.22%。其中:财政拨款660.64万元,较上年减少107.78万元,减少比例为14.1%,较预算减少26.3%;其他收入15.5万元,较上年减少7.22万元,减少比例为31.78%;年初结转和结余123.55万元,较上年增加55.17万元,增加比例为44.65%。
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自2017年7月份退休人员退休金由人社部门直接支付,该项资金没有没有作为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决算支出1390.36万元,较上年减少82.24万元,减少比例为5.58%。其中:基本支出741.38万元,较上年增加43.44万元,增加比例为6.2%;项目支出648.98万元,较上年减少125.68万元,减少比例为16.22%。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支出721.09万元,较上年减少14.87万元,减少比例为2.02%。其中:基本支出526.18万元,较上年减少20.78万元,减少比例为3.8%,
减少原因:自2017年7月份退休人员退休金由人社部门直接支付,该项资金没有作为我单位财务支出;项目支出194.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万元,增加比例为3.12%,增加原因:原办公楼电梯无法使用,支付购置电梯首款13.9万元;按照省局要求行政审批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系统,首付款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5.83万元,决算收入数为1329.91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112.12万元),决算支出数为1371.21万元,较上年持平;结余70.81万元,较上年结余减少36.84%。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4万元,决算收入数为772.75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112.12万元),决算支出数为701.94万元,较上年减少10.14万元,减少比例为1.42%;结余70.8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64.32万元,较上年减少45.33万元,减少比例为11.07%,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出1人;(2)2016年发放的有调标后以前年度奖励性工资补差,2017年度属正常发放,所以有所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2万元,较上年减少24.58万元,减少比例30.31%,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工资由人社部分发放,(2)2016年调标增资后导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增加,2017年属正常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76.98万元,较上年增加44.93万元,增加比例为140.18%,主要原因是:(1)局领导随省局赴美培训导致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2)按照财政科目设置,随工资发放的其他交通费用列入了公用经费支出目录下,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4.61万元,较上年增加4.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档案室建设增加打印复印一体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6万元,决算数为20.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1.97万元;公务车运行费4.73万元;公务接待3.37万元。完成预算的91.39%,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55万元,增加比例为48.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局安排较上年增加一人出国培训。

   2.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3万元,决算数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的56.87%,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84万元,增加比例为20.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5.75万元,由于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导致2017年与上年比增长5.75万元。2017年随省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人数1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万元,决算数 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29%,决算数较上年增加0.75万元,增加比例为44.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食药监系统履职尽责年,省局检查督导增加。本年度公务接待27批次,26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58万元,决算支出2.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5.42%,决算数较上年增加0.99万元,增加比例为76%,主要原因是:2016年使用的是前一年预存的燃油费,2017年属正常支出。公用车本年度没有新购置,车辆保有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7辆;(本级)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支出15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补助支出等支出。与上年同比增加1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列入了机关运行经费。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支出89.13万元,其中:办公费0.29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36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因公出国(境)5.75万元、维护(修)费10.04、会议费0.68、培训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2.43万元、劳务费3.93万元、其他交通补助支出20.7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2.38万元等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商品与服务支出。与上年同比增加56.72万元。主要原因:(1)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列入了机关运行经费,(2)预付的办公楼电梯款计入了维护费用支出,(3)预付的行政审批系统款计入了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70万元,较上年增加2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电梯购置及日常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是:(1)用于第三方食品抽检费用支出;(2)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本级)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共有车辆7台,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两台,一台应急管理车、一台公务执法车;市药品稽查局1台快检车;市食品稽查局2台公务执法车;高新区分局2台公务执法车。
三、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调查了解了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便于以后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根据《2017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3.6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食药监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优作风、创亮点、重实干、善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对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全力保障居民饮食用药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打造高效便民审批体系。三是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鼓励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广泛有序参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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