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财政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2-0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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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急救中心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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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随州市急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急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市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

2、负责全市院前急救指挥调度,急救质量考核。

3、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4、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急救业务技术培训及公共急救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随编办【2021】3号文件下发了《市委编办关于独立设置市急救中心的批复》,同意将挂靠在市中心医院的市紧急救援中心单独设置,并更名为市急救中心,为隶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劳务派遣岗位8个。

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站点管理调度4个科室。

  2、人员况:20217月市卫健委正组建成立市急救中心,明确了领导班子,目前到位4名在编人员和8名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部分  随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预算总收入2980.45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3.41万元;2、其他收入2847.04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收入同比增加679.17万元,增幅29.51%,其中: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同比增加0.24万元,增幅0.18%2、其他收入同比增加678.93万元,增幅31.31%

2023年预算总收入变动主要因为增加其他收入预算安排,用于随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建设。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预算支出总额2980.45万元,同比增加679.17万元,增幅为29.51%,增加部分主要为随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建设经费。

其中:1、基本支出100.45万元,同比减少10.73万元,降幅为9.65%,主要为2023年人员的变动;2、项目支出:2880万元,同比增加689.9万元,增幅31.5%,主要为随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建设经费。

按功能分类说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297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6万元,项目支出2880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4.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财政拨款支133.4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83.41万元,同比增加1.14万元,增幅1.37%;2、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故无对比分析。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公用经费3万元,总额与上年保持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2万元,同比增加629.84万元,增幅30.4%,主要是120救护车以及应急救援业务用房建设的支出。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0万元,主要是120救护车、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以及通讯指挥车的配置支出。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2万元,主要是应急救援业务用房施工以及中心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资产总额1536.80万元,同比增加了339.58万元,增幅28.37%,主要为固定资产增加。其中:流动资产0.85万元,同比减少333.58万元,主要因为流动资产中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333.5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70.28万元,同比增加669.92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车载急救设备以及应急培训教具的配置;在建工程865.68万元,同比增加3.26万元,为工程监理费。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急救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95万元,比上年减0.55万元,同比减少57.8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比上年减0.05万元,同比减少1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同比减少5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未安排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2023年市急救中心高效运转,使院前急救的指挥调度、覆盖范围、出诊速度、现场处理、院前转运等综合能力得到提升,有效解决公共卫生紧急救援任务,提高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度目标为负责对全市院前急救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承担全市医疗机构急救业务技术及公共急救知识的培训工作。

   2、长期目标:2023年市急中心高效运转,使院前急救的指挥调度、覆盖范围、出诊速度、现场处理、院前转运等综合能力得到提升,有效解决公共卫生紧急救援任务,提高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20救护车出车时间≤4分钟,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办发〔2020〕11号;有效解决公共救援任务达标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院前急救工作达标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生命救治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环境保护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提高急救知识普及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提高公众对120急救认可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3、年度目标:负责对全市院前急救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承担全市医疗机构急救业务技术及公共急救知识的培训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处置突发事件2000余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处置伤员1300余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公众对120急救体系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生命救治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环境保护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提高急救知识普及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提高公众对120急救认可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随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是:对中心办公大楼进行改建、购置20辆120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购置100台公共急救体外除颤仪(AED)、购置1辆通讯指挥车及4辆120救护车、消洗站的建设、在建项目工程审计以及其他经费支出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负责对全市院前急救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承担全市医疗机构急救业务技术及公共急救知识的培训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处置突发事件2000余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处置伤员1300余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公众对120急救体系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生命救治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环境保护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提高急救知识普及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提高公众对120急救认可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应急救治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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