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1-3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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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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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统一行使高新区范围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是市生态环境局派出事业单位。在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人员12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4人,编外人数3人,劳务派遣人数3人、退休人员2人。分局实际人员13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4人,借用事业性质人员1人、编外人数3人,劳务派遣人数3人、退休人员2人。借用事业性质人员由所在编制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420.57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6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99.9万元;3、其他收入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81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为本年有新增人员,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420.57万元,比去年增加131.81万元,增加45%。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按预算口径测算,增加了行政经费。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及增加奖励工资预算。三是需补发2021年绩效工资。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16.68万元,占预算支出4%,比去年增加0.47万元,增加2.9%;医疗卫生4.5万元,占预算支出1.1%,比去年增加0.87万元,增加23.5%;节能环保支出390.79万元,占预算支出92.9%,比去年增加128.9万元,增加49%;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占预算支出2%,比去年增加1.57万元,增加22.3%。

(2)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116.61万元,占预算支出27.4%,比去年增加80.56万元,增加223%;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11.07万元,占预算支出26.4%,比去年增加39.57万元,增加55%;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管理日常运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0万元,占预算支出23.78%,比去年增加80万元,增加400%。主要原因上年有延续性项目支出,增加节能减排奖励性资金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经费拨款(补助)161.68万,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2.61万元,占比7.8%,医疗卫生4.5万元,占比2.8%,节能环保支出135.96万元,占比84%,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占比5.3%;较上年增加122.56万元,增加313%,主要原因为今年新增增资部分和2021年绩效工资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7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较上年增加2.07万元,同比增加69%,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实际需求预算,上级调研、督查频率增多相关业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专项业务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4.7万元,租赁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增加36.24万元,同比增加374%,增加原因是根据预算将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等费用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初资产总额83.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62万元,固定资产6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3万元,同比增加19.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专用设备(应急装备)固定资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4万元,比上年增加2.34万元,同比增加86%,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实际需求预算,上级调研、督查频率增多相关业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同比减少2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同比增加340%,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实际需求预算,上级调研、督查频率增多相关业务增加,将增加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同比增加74%,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督查频率增多相关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加上本系统车辆严重老化,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有效消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周边居民和敏感受体环境安全风险,周边环境质量得到切实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健康安全得到切实维护。

2、年度目标1:深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整改销号和深化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工作要求,依据时间进度按时完成整改销号工作,完成目标100%。

效益指标: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工作理念,提高社会群众的生态环境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年度目标:2: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持续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强化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异味专项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严管态势,开展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完成目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效益指标: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工作理念,提高社会群众的生态环境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年度目标3: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严格落实“双随机”,做好环境信访、污染投诉调查处理,严格环境执法,完成目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效益指标: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工作理念,提高社会群众的生态环境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项目”主要内容是:持续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强化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异味专项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严管态势,开展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持续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强化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异味专项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严管态势,开展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完成目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效益指标: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工作理念,提高社会群众的生态环境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7.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其他支出科目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业(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用于生态环境部门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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