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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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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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人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人社局(汇总)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随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共11个:1、社会保险中心2、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技师学院4、人才服务中心5、人事考试院6、劳动监察局7、信息中心8、劳动争议仲裁院9、就业训练中心10、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11、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随州市人社系统编制人员420人,实际在职人员464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355人,经费自理和自聘人员42人。退休人员66人。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老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市人社局下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人才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科、事业单位人事科、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监察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法规科)、表彰奖励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人事科、老干科、机关党委。机关实有人员26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人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本级财政收入973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62.5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223.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万元、其他收入1310.93万元、上级结转结余313.75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项目等局机关正常运行支出。财政拨款比上年9932.84万元减少201.72万元,减幅2.0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导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支出9731.12万元,支出预算比上年9932.84万元减少201.72万元,降幅2.03%,降幅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支出及单位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99.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74.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6672.8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790.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120.16万、津贴补贴445.69万、在职五项奖730.76万元、绩效工资716.94万元、养老保险632.96万元、职业年金240万元、医疗保险287.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39万元、住房公积金506.68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5.58万元、印刷费2.39万元、水费46.48万元、电费58.90万元、邮电费7.75万元、业务管理费3.9万元、差旅费14.7万元、维修费0.76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2.95万元、培训费2.10万元、公务接待费4.69万元、劳务费1.7万元、委托业务费1.03万元、工会福利费40.91万元、福利费52.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其他交通费30.8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4.7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6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退休费92.51万元、医疗费补助8.14万元)。

4.其他支出5.8万元。(主要是 购买办公设备,其中: 设备购置费5.8万元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669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6.53万元(人员5891.15万元,公用325.38万元),项目支出475.76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5965.75万元增加250.78万元,增幅4.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大调整,教师补贴变化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373万元增加102.76万元,增幅27.55%,主要原因新增教材教辅资料费项目550万元等支出导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5.38万元,其中:办公费35.58万元、印刷费2.39万元、水费46.48万元、电费58.90万元、邮电费7.75万元、业务管理费3.9万元、差旅费14.7万元、维修费0.76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2.95万元、培训费2.10万元、公务接待费4.69万元、劳务费1.7万元、委托业务费1.03万元、工会福利费40.91万元、福利费52.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其他交通费30.8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4.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万元。与上年321.43万元相比增加3.95万元,增幅1.23%。增加原因:人员变动导致配套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361.15万元,与上年676.48万元安排减少315.33万元,减幅46.61%。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随州市人社局(汇总)2023年部门资产总额118.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12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241.32万元相比减少123.11万元,降幅51.02%,主要原因是年底回收资金导致;固定资产净值91.47万元(原值631.94万元,累计折旧540.4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75.91万元,通用及家具类净值15.22万元,专用设备净值0.35万元,与固定资产净值上年136.92万元相比减少45.45万元,减幅33.19%;无形资产净值4.62万元(原值20.98万元,累计折旧16.36万元),与无形资产净值上年8.71万元相比减少4.09万元,减幅46.96%,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导致。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13.74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5万元,公务接待费4.89万元。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74万元,比上年17.04万元减3.3万元,同比减少19.3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4.89万元,比上年7.14万元,减少2.25万元,减幅31.5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5万元,比上年9.9万元,同比减少1.05万元,减幅10.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1.关注民生,履行职责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为民,一是就业促进体系更加安民,二是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业精准扶贫更加为民。2.推进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平稳实施。3.战略推动,聚集兴随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引用机制。

项目绩效设置:1.质量指标,质量达标;2.成本指标,成本达标;3.社会效益指标,效益达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1.关注民生,履行职责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为民,一是就业促进体系更加安民,二是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业精准扶贫更加为民。2.推进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平稳实施。3.战略推动,聚集兴随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引用机制。

项目绩效设置:1.质量指标,质量达标;2.成本指标,成本达标;3.社会效益指标,效益达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并对部门预算说明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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