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技师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2-0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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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技师学院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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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技师学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主要职责:随州技师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型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属于随州市政府主办、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事业单位。 学院现设有高考部、高技部及培训部,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开展全日制高中、中技教育教学、培训、鉴定工作。培养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等技能人才,涵盖机械类、电工电子类、电子商务服务类等20多个工种,同时,为随州市技能竞赛提供高水平的硬件保证。 主要职责有:

1、承担全日制高中、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学历教育工作,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完成技工学校各项教学任务;

2、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设置专业,招收初中、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学制三年至四年,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服务;

3、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的技术提升培训、以及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

4、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

5、围绕随州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面向全国及随州市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应用型骨干专业。

6、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度联合企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7、承担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有关考试的组织工作。

8、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

9、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高端技能培训、评价以及竞赛等组织服务工作;

10、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11、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负责完成职业技能鉴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随州技师学院是由随州市烈山中学、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组成的,一个机构二个名称,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随州市烈山中学教学业务接受市教育局管理。

根据部门职责,随州技师学院下设高考部、技工教育部及培训部三个部。共有18个业务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政教处、技能高考部、高技部、学生工作处、技工学校教育部、技工学校学生管理科、高考督导室、纪检宣传处、工会、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备竞赛部、高教技工学校技工教育部。

(二)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末,单位编制人数320人,在编在职实有人数296人,聘教、兼职教师及临时人员88人,退休人员50人。

(三)、学生人数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随州技师学院在籍学生人数共计4385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随州技师学院部门预算包括:部门预算本级预算,无下级预算。

第二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672.85万元,具体构成为:

1、财政拨款补助4407.10万元,较上年增加721.64万元(不含2022年增资拨款及人员增加拨款),同比上升19.5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学院根据编委及人社局批复新招聘人员增加的原因;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住宿费、教材费等收入)1223.91万元,较去年减少826.09万元,同比减少40.29%,原因是根据非税局要求把学生教材费列入代收费管理,资金入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及根据市编委批复,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从学院划出成立人社局二级机构,其培训收入独立建账,单独核算;

3、其他收入550万元,较去年减少216万元,同比减少18.19%,原因是2023年学院项目质保金减少、对外考试、其他补助减少综合原因造成的;

4、其他结转资金271.84万元,较去年增加59.05万元,同比增加27.75%,主要是中职奖补项目资金因疫情原因未完工项目结转到2023年支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额6672.85万元。较上年预算6714.44万元减少41.59万元,同比减少0.6%。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独立建账,单独核算等原因。

其中:人员支出506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48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1126.84万元。

按照资金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7.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223.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万元;其他收入55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71.8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4347.10万元,为财政补助单位正式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 、公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202.62万元,公用经费144.48万元。较去年3685.64万元增加661.46万元,同比上升17.94%,原因一是学院在2022年新增加了在编教师,二是把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在2023年财政拨款中,三是2022年财政拨款不含追加的拨款。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度公用经费预算144.48万元。其中:水费42万元;电费50万元;工会经费16.9万元;福利费35.58万元。较去年127.08万元增加17.4万元,增加13.69%,增加原因是按照高中学生人数增加,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核算的。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安排年初预算资金进行政府采购255.23万元。主要有物业管理费85万元、学生书籍、课本、专用材料等134.4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随州技师学院资产总额2499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833.73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24158.1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479.9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4678.13万元)。比2021年26131.22万元减少1139.4万元,减少4.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长期目标:聚焦立德树人,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丰富德育内涵,多角度展示我院美育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持续向好。

2023年学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加大招生力度,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加深入,保证学生就业率达到95%;通过学习借鉴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外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来校任教,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团队及工匠,加强学校设施建设,提高专业人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校竞争力。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说明

2023年度工作任务:

1、确保人员经费的合理分配;
     2、 合理安排三公经费和日常运行办公经费的开支。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完成新生招生任务1
300人。 ;
     4、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5、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保障就业率、升学率在95%以上;
     6、完成普通高中教学任务。

项目支出情况: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预算90.00万元;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经费预算109.62万元;大学生实训基地经费保障预算60.00万元;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预算149.00万元;中职免学费地方配套资金预算317.00万元。

整体绩效总目标:  目标1:在市级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报道。使社会及广大市民了解随州市技术技能人才核心职业素养教育的发展现状及意义,并认可随州技师学院在职业素养教育方面的工作成绩。  目标2:进行同类院校间的交流和成果推广。积极推动开发、实践相关人员到省内外院校间进行成果交流、宣传、推广,扩大该成果的辐射范围及该奖项的影响力。  目标3:探索在现有研究基础上继续进行教学内容和育人方法的再次提升的方法,通过购置图书、影像资料等形式,实现项目开发人员知识的不断更新,并不断实现成果转化。  完成目标:招生1300人;升学率95%;就业率96%;满意率97%。

长期绩效指标:数量指标:招生计划1450人;开展校企合作订单班8个;质量指标教师培训批次指标12批次;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控制率100%;教学工作管理指标:教学工作管理100%; 成本指标:教学成本控制率100%;社会满意率指标评价96%;学生、家长 指标评价96%;经济效益指标:非税收入205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毕业生就业率  95%;毕业生升学率95%;可持续影响指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升:承办职业技能竞赛能力大于2次。

质量达标率指标:科研图书购置工作任务达标率指标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政策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100%;教学设备质保工作任务达标率指标100%;宣传工作任务达标率;社会效益指标教育改革成果的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核心职业素养培养体系建设”项目得以继续发展,为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学品牌打造提供支提升;打造教学品牌促进;提高工作效率绩效,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行政办事效率、降低成本等效果的影响提高;建立长效服务工作机制目标考察项目运转是否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长期;服务群众满意度满意率、服务群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96%。

绩效目标合理性: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合理、合规。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明确。预算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100%;支付进度率 :重点评价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为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单位)在3月底、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3月底、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专项资金应分别达到33%、70%、85%和100%的执行进度。支付进度率取三个月份的平均值。  注:没有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不评价此项指标,得分与预算执行率加总后相应评价。  100%;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指技工院校的教育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十四、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除中小学、职业学校等校舍建设和教学设施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六部分   其他需说明事项。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收入,所以公开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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