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9-2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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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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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市防洪规划、排水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含城区内河)防洪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及养护,承担城区防汛日常工作。目前,担负着城区范围内的排(污)水主管网长430公里、检查井篦13000座、城区内河10840米、明渠16180米、排(提)水泵站闸门5座的管理、养护维修、保洁的工作;承担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输送的管护;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2021年12月31日,按政府及编委要求,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更名为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中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是由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单位独立核算,核定编制45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43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1人。现有在册职工61人,其中退休职工1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864.44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2919.33万元增加了945.11万元,增加了32.37%。主要是2021年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1158万元因资金性质问题从我单位拨付,导致我单位决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184.72万元,比上年3482.83万元增加了701.89万元,增加了20.15%。其中:基本支出813.73万元,比上年771.02万元增加42.71万元,增加了5.54%,主要是因为2021年单位新进3名职工,以及奖励工资发放金额增加,导致2021年基本支出(工资福利费用)增加。项目支出3370.99万元,比上年2717.8万元增加了653.19万元,增加了24.03%,主要是2021年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1158万元因资金性质问题从我单位拨付,导致我单位决算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893.89万元,比年初预算1543.54万元增加了350.35万元,增加了2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污泥处理费用资金性质变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81万元,与年初预算438.54万元增加了141.27万元,增加了32.21%,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68.17万元,与年初预算1105万增加了63.17万元,增加了5.7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局增加了污泥处理费用支出。基本支出579.81万元,较预算基本支出438.54万元增加了141.27万元,增加了32.21%,原因是财政拨款资金较预算增加,支出增加。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及福利支出515.87万元,较上年458.69万增加了57.18万元,增加了12.47%,主要是因为2020年单位资金紧缺,很多人员支出都在2021年列支,导致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9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了22.19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因为在编退休人员工资从2018年纳入社保发放,但奖励工资及不在编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1.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8.05万元增加了13.7万元,增加了48.84%,商品服务支出支出较上年65.42万元减少了23.67万元,减少了36.18%,主要因为2021年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按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4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公务用车2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10.5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32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2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6.83减少了3.51万元,减少了51.39%,较年初预算10.5万元减少7.18万元,减少了68.38%。2021年我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7.26万元,减少了70.71%,原因是我单位按照财政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出国(境)人数为0人。该项费用与上年决算和本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9.07万元,2021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年初预算增加了29.57%,原因是支付了以前年度购车尾款,导致车辆购置费用增加。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报废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14辆,其中防汛应急保障用车2辆,管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技术用车6辆,其他车辆3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实际支出7.08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6.83万元增加了0.25万元,增加了3.66%。较年初预算数7.89万元减少了0.81万元,减少了10.27%。

4、公务接待情况:2021年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批次为1,人数为10。较上年0万元增加了0.07万元,增加了100%,较年初预算2.61万元减少了2.54万元,减少了97.32%。

三、关于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商品服务支出65..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27.25万元减少了61.87万元,减少了48.62%,比上年决算数65.42万元减少0.04万元,下降了0.06%。其中:办公费14.78万元、印刷费3.98万元、咨询费0元,水费0.18万元、邮电费1.86万元、差旅费2.82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税金和附加费用0万元、工会经费13.24万元、福利费6.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7万元。主要因为2020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9.9万元,工程项目支出1409.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749.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37.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749.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37.85%。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52.77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970万元减少了717.23万元,减少了73.94%,主要是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不能按时拨付。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主要是用于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养护维修(含泵站电费、泵站养护与维修、污水管网养护与维修、内河保洁、污泥无害化处置等费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辆,无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为:

1、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随州市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2、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和养护维修;

3、利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城区防办各成员单位发布汛期雨情、水情、汛情信息,提高防办各成员之间的协调联动,提高防汛抢险效率,为防汛应急提供保障;

4、加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河道堤防(含城区内河)防洪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力度;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

附表:       2021年度市排水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内河管理保洁水质检测及城区防汛项目预算申请为420万元,财政实际拨款285.08万元,2021年项目实际支出为285.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430公里排水管网、13000个井篦、27公里内河明渠的养护维修;治理城区范围内黑臭水体14条;安全处置污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全年共安全处置污泥15882吨;全力做好内河管理保障内河清洁,全年共投入370余人次。

质量指标:内河桥梁等设施完好率达95%,检查井篦完好率达98%。

时效指标:检查井篦做到随坏随修,城区排水管网、井篦、内河保洁每天早7时至晚6时专人巡查维护。

社会效益:保障汛期人民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路面无污水乱流。  

项目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养护与维修项目预算申请为430万元,财政实际拨款252.77万元,2020年项目实际支出为252.7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确保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
  
  

质量指标: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输送分别达到标准。

社会效益:打击超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保障城市居民用水安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项目三、2021年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预算申请为883.08万元, 其中:财政实际拨款883.08万元,2021年项目实际支出为883.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

(1)全年共安全处置16669.42吨(市污水厂12946吨,城南3723.42吨),完全消除污泥环境安全隐患。

质量指标:

(1)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社会效益:

(1)污泥无害化处理走在全省前列。

满意度指标:

(1)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实现过渡期的污泥安全处置。

项目四、2021年易涝点改造、老城区排水管网提升及污水处理费项目支出预算为1950.05万元,2021年项目实际支出为1950.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

(1)启动季梁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文帝路与文峰路易涝点整治2处易涝点改造;

(2)大力充实城区排涝人员物资,准备了小型排水泵4台(自带电源2台)、抢险车2台、200方砂石料、1万条编织袋、镐锹300余把、救生衣300余件,新购置大型强制排水泵一台等;

(3)配备专用清淤车辆2台、维修三轮车2台对城区的285条公里的排水管网、1.3万余座雨水井、进水口、内河明渠的淤泥杂物进行了清掏疏浚;

(4)加大防汛排涝设施投入,新增、“立改平”雨箅400余座;

(5)全年处理污水4366.39万立方米,处理水质排放达标率100%,消减COD6929.67吨,消减氨氮681.46吨,排入府河流域的污染物显著减少。

质量指标:

(1)制定了《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和《随州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对现行《随州市城市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修编,指导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运行。

(2)、确保渠道、管网设施排水畅通;

(3)、完善了城区排水系统,有效缓解部分道路积水现状。

(4)、推进了道路管网“雨停水消”排涝整治效果。

社会效益:

(1)中心城区群众财产安全未受到大的损失,保障了城区度汛安全。

满意度指标:

污水处理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肯定。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城区防洪、排水、排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

(2)、排水设施改造和管网建设滞后。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结束后及时予以分析总结,单位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不够具体完善,今后按要求予以完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计建立适用的、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九、其他情况说明

我单位其他情况需说明: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577.72万元,其中: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内河管理保洁、及城区防汛支出285.08万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养护与维修支出252.77万元,水资源管理(水质检测、污水专项规划编制等)支出72.9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支出500万元,污水管网加压改造工程295.48万元,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支出171.49万元。

         市排水处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项目决算数(万元)
合计1577.72
水资源管理(水质检测、污水专项规划编制等)72.9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内河管理保洁、及城区防汛285.08
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养护与维修252.77
污水管网加压改造工程295.48
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500
中心城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171.49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特种技术车辆。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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