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血站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 发布时间:2022-01-2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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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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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血站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 2022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 2022 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承担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中心血站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季梁大道 83 号,隶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机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设有办公室、党办、人事科、总务科、财务科、宣教科、质量控制与管理科、献血服务科、机采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科等 13 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 24 人。实有人员 86 人,其中:在职人员 72 人,退休人员 14 人。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临床用血需求逐年增加,采供血量已由 2013 年的 3 吨上升到 2021 年的 9.5 吨。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 2016 年底核酸检测要实行全覆盖,需增加核酸检测人员 6-8 人,省委省政府 101 号文件及鄂编发(2008)27 号文件精神,按目前采血量 9.5 吨计算应核定事业编 89 个,由于编制一直得不到解决,现长期聘请临时工 42 人,这样造成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事业经费严重短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 2022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中心血站收入预算总额为4733.57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总额3032.19万元增加了1701.38万元,增加56.11%,主要是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其中: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58.2万元,较上年减少345.8万元, 减少比率57.25%,变动的主要原因:因预算口径的调整减少上级转移支付356万元;

非税收入1953万元,比上年增加225万元,增加13.02%,变动的主要原因:根据2022年预计采供血量测算的收入;

其他收入2281.37万元,比上年增加1506.81万元,增加68.27%,变动的主要原因: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 年市中心血站支出预算总额为 4733.57 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总额 3032.19 万元增加了 1701.38 万元,增加率 56.11%,主要是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987.5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68.2 万元,较上年911.19 万元增加 76.38 万元,增长率 8.3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调资;项目支出 3746 万元,较上年 2121 万元增加 1625 万元,增长率 76.61%。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0.2 万元,结转上年上级转移支付 90 万元,事业收入 1284.43 万元,其他收入 2281.37 万元,增长率 76.61%,主要是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

按资金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市级财政拨款258.2万元,较上年604万元减少345.8万元,减少比例57.2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按照提前下达数据实预算,减少了往年预估356万元;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53万元,较上年1728万元增加225万元,增加比例13.0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估采血量上升导致资金量的增加;其他收入2281.37万元,较上年700.19万元增加1581.18万元,增加比例225.8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96.69万元,较上年53.89万元增加42.8万元,增加比例79.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估增加社保缴费;卫生健康支出4595.74万元,较上年2937.47万元增加1658.27万元,增加比例56.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1.15万元,较上年40.83万元增加0.32万元,增加比例0.7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估增加的住房公积金;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90.5万元,较上年842.03万元增加48.47万元,增加比例5.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402.9万元,较上年1355.1万元增加47.8万元,增加比例3.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估采血量上升导致资金量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5万元,较上年7.56万元增加34.99万元,增加比例462.8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及一次性退休补贴;资本性支出2397.62万元,较上年827.5万元增加1570.12万元,增加比例189.7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 年市中心血站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 258.2 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604 万元比较减少345.8 万元,减少57.25%,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的调整减少上级转移支付 356 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 168.2 万元及核酸检测 90 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新冠核酸检测经费 10 万元;省级及中央用于血站能力建设的资金,因预算口径的变化本年无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没有安排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总额3050.62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98%,其中:面向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3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9.95%;货物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2.5%,工程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62万元,较上年1477.5万元减少76.88万元,减少比例5.2%,变动的主要原因:减少了采血设备购置;

政府采购工程1510万元,较上年280万元增加1230万元,增加比例439%,变动的主要原因: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和随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建设支出;

政府采购服务140万元,较上年增加140万元,增长比例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新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科普教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体验馆综合楼的监理费、设计费及相关工程管理费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中心血站房屋建筑面积7289.63平方米。采供血车辆存量18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

截至2022年初资产总额7131.38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422.86万元占资产总额19.95%,较上年减少192.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固定资产原值7237.64万元,净值5369.54万元占资产总额75.29%,较上年增加3784.1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新站业务大楼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原值24.16万元,净值0万元,较上年持平;

在建工程338.98万元占资产总额4.75%,较上年减少3771.2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二、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市中心血站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直部门 2022 年预算的通知》要求,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和血站年度工作规划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整体绩效目标: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开展业务,有效预防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提高采供血液务质量,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年度绩效目标:加强信息化及日常维护管理,实现全市临床用血满足率95%以上,供应及时率98%以上,2022年至少采供血9吨,实现我市临床供血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做好文明创建等其他工作。

绩效指标设置为:

全年采血量:根据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计划和我站历年采供血量为基数结合本辖区当前医疗技术预测,属计划标准;

供血酶免检测人数全覆盖:经血液传播的传染病在血液供应临床前 100%检测,“酶免”是一种检测技术,此指标属国家血液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属行业标准;

采供血核酸检测人数全覆盖:根据原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1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经血液传播的传染病在血液供应临床前100%检测,“核酸”是一种检测技术简称,属行业标准;

血液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全覆盖:经血液传播的传染病在血液供应临床前 100%检测,此指标需符合国家血液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属行业标准;

血液红细胞分离率≥99%: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代输血技术要求,此指标属行业标准;

成品血传染因子指标合格率: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并结合现代输血技术要求,此指标属行业标准;

无偿献血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此指标属行业标准;

临床用血满足率:体现血站能力建设及工作任务,保障临床用血的指标,属行业标准;

固定献血者比例:城市文明创建的指标之一,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性,属行业标准;

献血服务满意率:考核血站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指标,属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采供血业务、党建、综治、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保障采供血业务正常运行,有效提高血液质量的安全性、及时性,进一步提高血站能力建设。经费主要来源是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189.63万元,单位资金471.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在规定范围内开展采供血业务、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预计2022年采供血9吨,实现我市临床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共设产出指标7个,效益指标6个。

①数量指标  血液采集量≥ 9吨;机采血小板≥1600人次。根据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计划和我站历年采供血量为基数结合本辖区当前医疗技术预测,属计划标准;

②质量指标  血液质量达标≥92%;档案保管数量≥95%保管血站采供血业务档案及党务、政务、财务档案全覆盖;档案保管合格率(省一级达标单位);临床供血及时率=100.00%。此指标是所供血液需符合国家血液质量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属行业标准;

③社会效益指标   献血者满意度≥96.00%;固定献血者比例≥46.00%;提高专业权威知名度,能准确及时提供采供血档案,为解决医患矛盾提供法律依据。此指标属城市文明创建的指标之一,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性,考核血站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指标,属行业标准。

④社会效益指标    创建市级平安建设优胜单位;创建市卫健委党建工作突出单位;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此指标考核血站综合管理能力和提升社会责任,属计划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专项收入拨款: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包括人防易地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资源费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一是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单位应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后填报;二是医院医疗服务收入(除医疗事故鉴定费、预防接种服务费等以外的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费)。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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