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2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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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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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公务员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随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市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共9个

1、社会保险局

2、劳动就业管理局

3、技师学院

4、人才服务局

5、人事考试院

6、劳动监察局

7、信息中心

8、劳动争议仲裁院

9、就业训练中心

202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行政单位,因机构改革行政编制减少7名,现有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老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及局属单位2021年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人社局部门(本级)预算收入81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0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8.87万元。2021年人社局部门(本级)决算收入93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58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决算894.6万元增加40.42万元,增幅4.52%,原因:2021年增人增资及五项奖增加导致。

2021年人社局部门(本级)预算支出810.91万元,年度决算支出总计862.13万元(基本支出77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0.68万元,占比81.27%,公用经费77.35万元,占比8.97%;项目支出84.10万元,占比9.75%),较上年决算支出816万元,增加46.13万元,增幅5.65%,主要原因:1.迁入新办公地,办公环境改善,机关运行费增加;2.增人增资及五项奖增加导致。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2.13万元,较年初预算732.04万元增加130.09万元,增加17.77%,主要原因是迁入新办公地,办公环境改善,机关运行费增加,增人增资及五项奖增加导致;较去年816万元增加46.13万元,增幅5.65%,主要原因是迁入新办公地,办公环境改善,机关运行费增加,增人增资及五项奖增加导致。其中基本支出778.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25%;项目支出8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5%。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2.49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决算数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69.78%,决算数较上年的2.35万元,增加1.76万元,增幅74.88%。其中:

(一)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1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万元,决算数为1.31万元(20批次168人次),决算数较上年1.15万元增加0.16万元,增幅13.91%,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地考察人员多批次,导致接待费略有增加。

(三)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0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1.72万元,决算数较上年1.2万元增0.52万元,增幅43.33%,主要原因是支持服务企业活动较多,公车运行费用增加。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人社局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77.34万元(较年初84.29万元减少6.95万元,减幅8.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办公费4.66万元,印刷费14.23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96万元,邮电费2.42万元,物业管理费5.69万元,差旅费8.23万元,维修费1.79万元,会议费0.69、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劳务费2.61、委托业务费6.55万元,工会经费9.84、福利费9.3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72万元,其他交通费2.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办公设备1.33万元。比上年59.8万元增加17.54万元,增幅29.33%,原因:1、迁入新办公地,办公环境改善,机关运行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无数据。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局机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公开表09表无数据。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等。2021年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保民生、促改革、助发展、维稳定,做到“四个聚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和绩效等级,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是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绩效依据及绩效目标安排上符合相关规定。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2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部门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实施,社会效益明显,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满意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好的工作项目,调减或取消绩效评价差的工作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常年性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2)项目绩效自评和绩效等级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是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绩效依据及绩效目标安排上符合相关规定。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2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部门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实施,社会效益明显,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满意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好的工作项目,调减或取消绩效评价差的工作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常年性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市人社局本级有财政专项支出共计84.10万元,明细如下: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表

机关今年没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机关今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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