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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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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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于2011年1月9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于市民政局,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主要承担随州市辖区内弃婴、弃儿、孤儿、城镇“三无”孤老收养工作,加强全市孤残儿童保障工作,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做好指导福利保障及济困帮扶工作。福利中心现有服务对象床位数共350张,其中老年人床位150张,孤残儿童床位200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心现实行“随州市儿童福利院”、“随州市社会福利院”、“随州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核定编制6名,实有人员31名,其中全额编6人,以钱养事16人,临聘员工9人。无离退休工作人员,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财政收入2357.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0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5.8万元。比上年增加1335.13万元,同比增加56.64%,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2357.14万元,较上年增加1335.15万元,同比增加56.6%,主要原因为福利中心新增基建项目。

按照资金性质划分,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84万元,较上年减少69.16万元,同比减少22.76%,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8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同比减少27.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减少。

3、上级补助收入1467.5万元,较上年增加1467.5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为福利中心新增基建项目。

4、上年结转405.8万元,较上年减少13.21万元,同比减少3.25%,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9万元,较上年增加1154.79,同比增加53.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目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1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同比增加7.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同比增加1.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18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7.84万元,比上年减少25.95万元,同比减少18.8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0.55万、津贴补贴4.33万、奖金6万元、绩效工资12.01万元,养老保险6.75万元、医疗保险费3.15万元、住房公积金5.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8.22万元,同比减少13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39万元、印刷费0.2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0.1万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5.8万元,比上年减少50.2万元,同比减少7.5%,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及社会福利事业工作项目支出。

4、房屋建筑物构建14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5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新增福利中心基建项目。

5、其他资本性支出101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5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维修项目及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项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03.84万元,总体比上年减少69.13万元,同比减少为22.75%,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儿童、“三无”对象养、治、教、康等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180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同比减少27.77%,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基建项目建设及中心安全隐患改造维修资金减少。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公用支出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发生变。2022年公用支出为:办公费0.39万元,印刷费0.2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0.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年初国有资产总额为4602.75万元,比上年增加423.12万元,同比增加10%,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其中流动资产413.45万元,比上年减少7.28万元,同比减少1.73%。固定资产3872.36万元(=原值4935.82万元-累计折旧1063.46万元),比上年增加374.19万元,同比增加9.6%,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增加,无形资产260.73万元(=原值261.3万元-累计摊销0.57万元),同上年无变化。

二、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5万元,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加55.1%,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其中:

公务接待预算费用0.45万元,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加55.1%,主要是因疫情原因,上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低,本年度有所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均为业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接收和集中供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幼;对各类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是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是养、教并重,对残疾、呆傻儿童是养、治、教、康相结合,并且根据不同对象进行文娱、康复和教育的综合治疗;对全市散居孤儿及特殊困境儿童的养育质量进行指导和部分帮扶,并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保障了孤残儿童快乐成长及身心健康。

年度目标是:

一是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二是扎实做好福利中心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以养、治、教、康、社工为工作重点,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

四是做好特困对象、三无老人的兜底保障及养护照料工作

五是狠抓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六是进一步提升福利机构建设水平和设施设备,为孤残儿童、三无老人营造宜居宜养的幸福家园。

七是持续做好全市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工作。

长期目标是:

1、质量指标:精心照料日常生活,保障孤残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特困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100%。

2、数量指标:孤困儿童≥30人,特困对象≥40人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院内孤残儿童及特困对象的养育、医疗、教育及康复工作,院内后勤保障的正常运行,提高儿童和特困对象的幸福指数。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福利中心基建项目主要内容是:2019年,民政部等10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中指出:“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探索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2019年,民政部等12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中指出:“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康复和特教服务机构等服务平台作用,提供政策咨询、康复、特教、养护和临时照料等关爱服务支持。”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展儿童福利事业,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院内孤残儿童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等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生活保障水平,提升孤残儿童的幸福指数。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照服务标准和流程、工作计划、完成期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兜底保障率达100%,服务率达100%,儿童养治教康工作开展及时率达100%。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该项目提升了机构儿童养育水平和技术力量,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率达到98%。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主要内容是:《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有关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14]19号“支持地级市建设区域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建成一栋面积约3500平方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经济分类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广告宣传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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