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不动产权属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
  • 发布时间:2022-11-09 15:36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陈刚
  • 审核:陈刚
打印

不动产权属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