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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
  • 发布时间:2022-11-09 15:35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陈刚
  • 审核: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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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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